中共湖州市委关于向林萍同志学习的决定

颁布单位:中共浙江省湖州市委文号:
颁布日期:2010-0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共湖州市委关于向林萍同志学习的决定

(2010年2月4日)

湖委发〔2010〕11号

正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扎实开展之际,安吉县梅溪镇党委委员、石龙村党委书记林萍为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中国美丽乡村”创建,在联系村道建设工作途中,因劳累过度,跌入河沟,不幸以身殉职,年仅44岁,其先进事迹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林萍,女,汉族,1965年5月出生于安吉县梅溪镇石龙村,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任石龙村村委会委员,1998年3月任石龙村党支部委员,2002年5月起先后任石龙村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2009年8月兼任梅溪镇党委委员。林萍同志是湖州市第一届人大代表、安吉县第十二届党代表,2006年当选安吉县“十佳”村干部,2008年被评为县级优秀共产党员。林萍同志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始终以实际行动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委的部署,带领群众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使石龙村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林萍同志也因此被群众誉为“美丽乡村为民好书记”。

林萍同志是我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我市农村基层干部的优秀代表。省委书记赵洪祝为此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林萍同志一心一意为民,无私奉献,事迹感人。她是我省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又一位先进典型,是一位深受群众拥戴的优秀基层干部”。省委副书记夏宝龙等领导也作出了批示,要求宣传学习林萍同志的先进事迹。根据省委领导批示精神,为深入学习林萍同志的先进事迹,大力学习、宣传和弘扬她的高尚精神,市委决定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林萍同志学习的活动。

要学习她殚精竭虑谋发展、奋勇争先抓建设的创业激情,做科学发展的带头人。林萍同志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七年多时间,克服多重困难,带领干部群众创建工业平台、建设美丽乡村,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她的带领下,石龙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从2002年的不足20万元增长到2009年的235万元,2009年全村工农业总产值达到9.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2年的5000元跃升至2009年的13548元。向林萍同志学习,就要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强化敢闯敢干、勇于创新的发展意识,进一步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凝心聚力谋划发展之策,全力以赴促科学发展。

要学习她心系百姓惠民生、满腔热情解民忧的为民情怀,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林萍同志具有以民为本、情系百姓的为民理念,心里始终装着群众。针对村里原先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的实际,她带领村班子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建成了中心村运动区、村口景观区和“白茶飘香”观光带,入户道路硬化率达100%,改变了村容村貌,改善了村民生活。她十分关心困难群众,四处联系,几番上门,促成企业、致富能人与困难群众帮扶结对。向林萍同志学习,就要始终牢记为民服务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要学习她公而忘私干事业、不畏艰辛打基础的奉献精神,做埋头苦干的老实人。林萍同志在工作中不失原则、不畏艰辛。面对征地拆迁、项目推进中各种困难,敢于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在工作推进、项目落地过程中,她走过村内被征用地块的每一条分界线,有时做拆迁群众的思想工作直到深夜,从而协调完成了1000亩工业平台建设的政策处理工作,为安吉县临港经济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向林萍同志学习,就要牢记使命,不畏艰难,任劳任怨,千方百计抓发展,一心一意干事业,为广大群众建设美好家园。

要学习她清正廉洁树形象、克已奉公作表率的高尚品德,做廉洁奉公的清白人。林萍同志始终坚持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她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意志坚定,坚决不给自己的亲戚朋友在村内工程建设给予特殊关照。她始终做到慎独慎微,面对日益壮大的村级集体经济,严格管好每一笔收支,严格执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赢得了群众的尊重和好评。向林萍同志学习,就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经得起权力和利益的考验,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保持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林萍同志的先进事迹,把学习林萍同志先进事迹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结合起来,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全力打好“抓转型、促增长”攻坚战,扎实推进“转型升级加速年、城乡建设提升年、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行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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