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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衢政办发〔2015〕17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要求,经考核评定,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度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优秀单位:江山市人民政府、龙游县人民政府、衢江区人民政府;
良好单位:开化县人民政府、常山县人民政府、柯城区人民政府。
希望各县(市、区)政府继续按照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粮食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为保障全市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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