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衢政办发〔2014〕82号
颁布日期:2014-06-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4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

2014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省政府《2014年质量强省建设行动计划》和《衢州市质量强市建设“十二五”规划》,明确2014年质量工作重点,大力推动提质增效升级,促进衢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2014年质量强市建设主要目标

全市不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重特大质量安全事件;较2013年质量建设投入增幅不低于GDP增长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2%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47%以上;在建公路和水运工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竣工交付使用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75以上;地表水水质Ⅲ类以上比率达到64%以上,市区及县城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达到70%以上。

二、结合提升衢州制造综合实力,提高产品质量竞争力

(一)持续开展质量发展规律的研究。摸清我市制造业质量发展的现状和发展的短板,研究我市主要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对策,研究制造业企业主体质量发展的瓶颈以及破解的方法。结合中关村产业园建设研究新兴产业质量发展及引进企业与本地企业质量互动的规律。(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统计局、市科技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实施产品质量提升“三百三十”工程。根据不同产业、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根据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发展的需求,帮助企业实现质量管理从粗放向精细、质量检测由低散向精准的转变。(市质监局、市经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努力打造质量竞争新优势。继续提高我市传统产业和品牌含金量,努力培育一批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品牌。鼓励我市企业参与“浙江制造”质量标准体系制定,鼓励企业通过“浙江制造”质量认证,使衢州制造成为“浙江制造”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质量竞争点。根据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积极争取氟硅新材料、空压机及钻凿机械等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落户我市。(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守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和监管制度。食品要建立全过程监管和可追溯制度,确保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价率及本年度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报告率均达到90%以上,地产食品省级定期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各类省级专项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率达到90%以上。加强乳制品、桶装水、食品添加剂和山茶油、蜂产品、茶叶等我市特色食品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初级水产品药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和主要水产养殖苗种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食用林产品禁限用农药、食品违禁添加物等投入品的整治力度。完善质量风险监测机制。强化对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与研判,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完善产品质量市场反溯监管体系,支持龙游开展网上销售农产品反溯监管机制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质量检测公共平台建设。空压机及钻凿机械国家质检中心年底前建成并试运行,加快建设和完善氟硅新材料等省级质量检测机构,努力构建与我市产业规模相适应、满足产业竞争需求和新兴产业发展配套的公共质量检测体系。各县(市、区)建成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免费对公众开放。要积极探索对社会开放公共服务检测机构,拓展社会服务新领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验室对其他企业开展服务。(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结合生态家园建设,提高我市环境生态质量

(一)五水共治提升水环境质量。健全城乡治污设施建设运营体制机制,建设城镇污水管网140公里,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县城达到85.5%。深化生猪养殖整治规范,推进生态化养殖,提高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深入推进河道采砂整治规范,推广使用矿山机制砂,实施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全面落实“河长制”,基本消灭垃圾河,有效治理黑河臭河,完成河道治理350公里,保证出境水水质达标。推进“强库固堤”和防洪排涝工程建设,落实节约用水举措。健全饮用水源保护机制,推进备用水源项目前期工作,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铁腕整治提升空气质量。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五铁治五气”专项工作,加大雾霾治理力度。深化烟粉尘治理,推进园区集中供热,完成所有水泥回转窑烟气脱硝治理,加快巨化、元立等重点企业除尘、脱硫脱硝系统改造提升,深化常山辉埠、衢江上方石灰钙行业专项整治。加强建筑施工、道路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治理,全市淘汰2000辆黄标车,市区90辆公交车完成“油改气”、所有出租车更新为天然气汽车。加强化工、医药、餐饮、干洗等重点行业废气治理。(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生态保护机制。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落实节能降耗能源“双控”管理,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加快重点减排项目实施,深化智慧环保项目建设。按照“工业企业进工业平台、化工企业进化工园区”要求,优化全域工业布局,深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推进开化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确保衢江通过省级生态区创建验收,争创一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乡镇及各类绿色单位。要逐步建立具有我市特点和优势的生态标准体系,制定一批环境保护地方标准,支持企业联盟建立先进的能耗和排放标准。(市环保局、市经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结合建设现代田园城市,提高我市乡村发展质量

(一)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围绕全区域、全产业链打造生态循环高端农业,打响绿色放心农产品品牌。推进农业“两区一中心”建设,新建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各18个、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33个。提升发展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深入推进“一村一品”行动。加快柑桔、畜禽等传统主导产业转型,大力推动林特产业、洁水渔业发展,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和创意农业。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农业社会化、专业化技术服务体系。抓好农资供应和农产品流通工作,按照连线连片、分流域推进。(市农业局、市农办、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做好“四边三化”、村庄整治、农房改造、农田水利、农村饮用水、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等工作,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乡中转、县处理”的收集处理机制,启动建设“五彩衢州”,建成一批美丽乡村。按照连线连片、分流域推进要求,抓好首批500个行政村整治,着力打造全国生态乡村的“衢州样板”。(市农业局、市农办、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结合打造国家休闲区和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努力提高城市服务质量

(一)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完善中心城市提升发展机制,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礼贤街、新火车站等片区改造,基本完成城市“十大专项”。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启动建设市区新跨江大桥,加快公共停车场、公交场站、绿道慢行系统、“四大森林”等项目实施,积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着力缓解局部地段、特殊时段城市交通拥堵加剧的趋势。完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市、区、街道三级城市管理考评体系,启动“数字城管”二期建设,推进示范型城市社区创建,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让百姓享有绿色、宁静、和谐的城市生活。(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规划和建设一批现代休闲、旅游、养老等服务精品项目。加快推进衢江莲花释界、常山石博园等一批休闲养生、健康服务类项目,全年旅游项目投入增长25%以上。全力支持开化国家东部公园建设,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建设试点。推进旅游与城市、乡村、文化融合发展,争创江郎山-廿八都5A级景区,创建一批4A级景区和3A级以上标准的乡村休闲旅游片区,努力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0个,新增养老机构床位1160张。(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总部经济、信息服务、创意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支持住宿、餐饮等生活服务业转型。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加快服务业重大项目落地,推进农贸城迁建、城南仓储中心和城隍庙改造提升等项目建设。加快“电商换市”,推进龙头企业培育、电子商务培训和电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电子商务向各领域拓展,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70%。统筹内外贸发展,积极对接上海自贸区,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向型经济转型提升。(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努力提升社会经济发展质量

(一)强化质量提升和创新的政策导向。进一步运用政府奖励、补贴等手段鼓励企业等质量主体开展质量提升和质量创新,鼓励企业参与各级政府质量奖及名牌、著名商标、工程质量奖等的创建,参与上级标准制修订及上级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工作,加大质量提升和创新的研发,鼓励企业通过产权、产业链以及行业协会推动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和工具运用。继续完善市、县级政府质量奖和市级名牌质量奖励的评审机制,进一步明确政策导向。深入开展质量强县以及产品质量强区强业强企示范创建活动,树立质量标杆,营造质量提升氛围。(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治理。继续开展电信领域、家装行业消费维权专项以及“蓝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开展酒类、减肥类、降糖类保健食品等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草莓、杨梅、竹笋等为重点农林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交通和水利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100%;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适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点的风险评估、质量安全监测管理、环境调查等制度。严格准入监管,整治重污染行业,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整治。(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营造质量竞争公平的市场环境。加快电镀、造纸、印染、制革等高污染行业的整治提升,淘汰一批质量低能、高污染的落后产能。严厉打击地沟油、病死猪、瘦肉精、重点环境污染等各类严重质量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做到严打击、零容忍。推进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完善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制定质量信用分类评价标准、加强质量信用信息在金融和税务等部门的应用,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公示一批重质量、讲诚信的优秀企业,发布企业质量“红黑榜”,以市场的力量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人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激发质量主体的主导作用。继续推动企业强化企业质量意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设立质量管理机构,落实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质量制度建设和质量人才培养。推进质量损失率研究和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建设。2014年,全市导入卓越绩效模式企业60家以上,新建省、市级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4个以上。推动企业提升实验室装备和检测能力的提升,鼓励企业实验室通过CNAS等认证。(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全社会抓质量。开展好3.15、质量月活动。发挥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和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健全质量违法举报奖励制度,畅通12315、12365、12369、12312等质量投诉举报渠道,加强质量申诉处理和纠纷调解,强化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实施便捷、高效的质量救济。针对特殊消费者群体购买质量不放心或有疑义的产品,组织技术机构定期实施免费检验。(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启动质量考核工作。依据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开展对各县(市、区)政府、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西区开展年度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考核结果为D级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西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收紧或暂停对该地区各项质量奖励和政策支持的核准和审批。(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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