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大功能区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

颁布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等文号:
颁布日期:2014-02-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规划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大功能区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

渝教发〔2014〕2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万盛经开区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加快建设五大功能区的意见》相关要求,根据五大功能区的科学定位,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调整学校布局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科技教育中心,现就进一步加强五大功能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布局调整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优化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市委四届三次全会通过了《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加快建设五大功能区的意见》,这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立足重庆实际,在“一圈两翼”区域发展战略基础上,对区域和城乡功能布局的进一步优化,对区县功能定位的进一步明确,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科学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布局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以五大功能区的科学定位为指导,结合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实际,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是扎实推进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建设长江上游科技教育中心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平教育,办人民群众满意教育的现实和长远需要;是适应城镇化建设,解决入学难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内涵特色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内在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时俱进、实事求是,高度重视五大功能区建设对教育带来的新变化和新要求,把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教育规划,明确目标定位、发展任务、保障措施等,使之更符合各区县教育发展的实际,使区县基础教育实现均衡化、特色化、优质化发展。

二、优化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将五大功能区的科学定位战略作为科学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布局结构的指导思想,按照“产业跟着功能定位走、人口跟着产业走、学校布局跟着人口走、教育跟着规律走”的要求,以注重普惠均衡、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突出旧城改造、新区开发、产业园区、新农村建设、人口流动集聚区等重点,采取新建、改建、扩建、合并、置换等方式,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布局中小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努力办好老百姓身边的每一所学校,真正实现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依据五大功能区产业布局和人口分布的要求,建立学龄人口流动预测机制。以人民群众需求为依据,根据公、民办教育的不同定位,统筹公、民办教育共同发展,鼓励中外合作办学,不断满足老百姓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统筹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科学制定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既积极推进,又慎重稳妥,分年度、分步骤、按规划扎实推进布局结构调整,做到中小学校布局合理、结构优化。

2.规范程序、科学论证。根据五大功能区人口出生率的预测、人口转移数量及学生数量、寄宿条件、保障水平等情况,结合我市规划全覆盖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应主动开展本区域中小学校布点专业规划,对布局调整进行科学论证,提出布局调整方案,并会同规划部门将中小学校规划布点在城市规划中布局落地。对规划撤并的中小学校,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要广泛征求当地群众意见,避免因布局调整不合理引发新的矛盾。各区县(自治县)的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方案应由当地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3.优化资源、提高质量。要按照区县主体功能配置,在优化布局结构调整中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效益。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同时兼顾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的新建学校,以及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区县城的新建学校,进一步改造薄弱学校,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和生活条件。通过调整、优化布局结构,实现教育资源的科学配置,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促进每所学校均衡、特色发展,促进每位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4.勤俭办学、量力而行。以提倡勤俭办学、反对豪华建校为价值取向。各区县(自治县)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坚持勤俭办学、

节约办学,科学规划中小学校布局,按照有关要求,核定办学规模,使之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要严格建设成本和经费标准,校园校舍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要坚持经济、实用、坚固、安全、环保的原则,严格控制超标准、超规模学校的建设。

5.市级统筹、区县为主。按照“市级统筹、区域协调、区县为主”的要求,市教委负责全市布局结构调整宏观指导,加大统筹力度,市级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区县(自治县)是优化布局结构调整的主体,全面承担优化布局结构调整的主要责任。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根据五大功能区产业定位、人口转移等因素,通过编制中小学校布点专业规划,进一步优化调整中小学校布局结构,对涉及部分区县地跨两大功能区的,要在规划方案中按功能区细化。

三、优化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基本依据

优化五大功能区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要参照《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2013版)进行测算。其中,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等三个区域各区县(自治县)可结合自身实际及人口出生率情况作适当修正,并通过编制中小学校布点规划予以落实。基本依据如下:

(一)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

原则上按每1万人布局1所幼儿园(9个教学班)、每2万人布局1所小学(24个教学班)、每6万人布局1所初级中学(30个教学班)、每10万人布局1所普通高中(36个教学班)进行测算。

(二)城市发展新区和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

原则上按每0.7万人布局1所幼儿园(9个教学班)、每1.5万人布局1所小学(24个教学班)、每4万人布局1所初级中学(30个教学班)、每8万人布局1所普通高中(36个教学班)进行测算。

(三)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

原则上按每0.6万人布局1所幼儿园(9个教学班)、每1.2万人布局1所小学(24个教学班)、每3.5万人布局1所初级中学(30个教学班)、每7万人布局1所普通高中(36个教学班)进行测算。

中等职业教育按照《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和《重庆市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规划(2012-2020年)》要求,通过改造、整合、提升等方式,优化职业技术学校总体布局,到2015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由235所调整到180所左右(含技工学校50所)。

四、优化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目标任务

根据五大功能区的科学定位,结合重庆市情、教情及五大功能区人口出生率的差异和人口流动情况进行学校数量的测算,通过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实现“三个功能区”增加学校,“两个功能区”调整学校的总体布局。在确保政府教育责任到位的同时,鼓励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实现民办中小学的适度发展。各区县(自治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县)域内学校结构调整,优化学校布局,以达到“资源配置更科学、学校发展更均衡、学生就学更方便、接受教育更公平”的目标;结合五大功能区的产业布局,优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布局,向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倾斜,适度减少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区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数量,停办学校可转型发展为非学历职业培训学校或综合高中等,以构建与五大功能区和现代产业体系相匹配,与充分就业和市场需求相适应,开放灵活、发展协调、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教育体系。

(一)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

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现有常住人口约800万,有中小学1759所,未来人口将达1200万左右。积极引导整合都市功能核心区内规模偏小的学校,鼓励部分优质学校扩展到都市功能拓展区办学,通过学校合理布局有效缓解交通拥挤等问题;超前规划21个大型人口集聚区的学校布局,严格执行城镇住宅新区开发配套建设中小学校政策,确保新增城镇人口就近入学。以新增400万人计算,预计将需要新增(含改、扩建)布局中小学700所左右(400所幼儿园、200所小学、66所初中、40所高中),未来平均每年预计要新增布局80所左右;中等职业学校现有96所,未来着力把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打造成为重庆职业技术教育的核心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数将占全市的44%,学校数量将逐步调减到80所左右。

(二)城市发展新区

城市发展新区现有常住人口1050万人,有中小学3820所,按转入人口约150万计算,预计将需要新增(含改、扩建)布局中小学371所(214所幼儿园,100所小学,38所初中,19所高中),未来平均每年预计要新增布局40所左右,重点规划和布局好城镇化、产业集群集聚区配套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现有78所,该区域处于成渝城市群的连绵带,是全市未来工业化、城镇化的主战场,未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数将占全市的42%,学校数量要保持现有水平,并可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资源优化配置适度调减到75所左右。

(三)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

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现有常住人口830万,有中小学3511所,按引导转出人口130万计算,预计未来总的学生数将减少21.58万(其中,幼儿园4.68万,小学9.36万,初中4.68万,高中2.86万)。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要根据学生数减少的实际,结合目前区(县)域内学校规模和逐步消除“大班额”等情况,优化区(县)域内学校布局,科学确定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的比例,不得盲目撤并村小;中等职业学校现有49所,未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数将占全市的11%,学校数量将逐步减少到20所左右。

(四)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

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现有常住人口280万,有中小学1352所,按引导转出人口80万计算,预计未来总的学生数将减少15.52万(其中,幼儿园3.36万,小学6.72万,初中3.36万,高中2.08万)。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要根据学生数减少的实际,结合目前区(县)域内学校规模和逐步消除“大班额”等情况,优化区(县)域内学校布局,科学确定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的比例,不得盲目撤并村小;中等职业学校现有12所,未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数将占全市的3%,学校数量将逐步减少到6所左右。

五、优化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委等市级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政策的顶层设计。各区县(自治县)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优化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统筹和协作,强化监管和调控。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区县(自治县)是优化中小学校布局的责任主体,要根据五大功能区的科学定位,优先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做到与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认真测算转移人口,将转移人口逐一分解到乡镇、街道;对涉及部分区县地跨两个功能区的,要分别测算出转移人口、学校数量及学生人数等。各区县(自治县)定期将优化布局情况上报市教委等相关部门。

(三)落实经费保障

制定出台《关于农村教育闲置资产处置利用的指导意见》,按照“区县统筹,乡镇为主;依法处置,保护权益;教育优先,综合利用”的原则,通过置换、变卖、出租、收储等处置利用途径,将闲置校舍处置利用所有收益优先用于教育发展;各区县(自治县)要为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以及专业规划编制提供必要的专项经费保障,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提倡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举债合并调整、建设豪华超标准学校等行为发生。

(四)优化教师配置

根据五大功能区人口增减状况及师资结构,探索建立市级统筹的教师编制调控机制,各区县(自治县)要制定教师编制增减方案;以“区(县)管校用”为导向,完善建立校长教师交流的长效机制;统筹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等,建立健全农村教师保障机制。

(五)强化督促检查

将优化中小学校布局工作纳入民生工程考核内容,建立布局结构调整定期通报、督导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形成督查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布局结构调整顺利健康推进。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规划局

2014年2月23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白银市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振兴装备制造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设机构职能等有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