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贸委、宿迁供电公司《2003年宿迁市迎峰度夏电力错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3-05-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宿政办发〔2003〕49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贸委、宿迁供电公司《2003年宿迁市迎峰度夏电力错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经贸委、宿迁供电公司共同编制的《2003年宿迁市迎峰度夏电力错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三年五月十六日

2003年宿迁市迎峰度夏电力错峰实施方案

(市经贸委、宿迁供电公司二00三年五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迎峰度夏工作,保障我市在夏季用电高峰期间电力的供需平衡,根据省经贸委《关于2003年江苏省迎峰度夏期间实施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苏经贸电力〔2003〕475号)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2003年宿迁市迎峰度夏电力错峰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2003年宿迁市迎峰度夏电力错峰方案实施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经贸委、宿迁供电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经贸局配合辖区供电公司负责方案落实工作。

二、方案原则

1、根据2003年宿迁地区负荷增长趋势的预测,能够弥补省经贸委和省电力公司下达高峰指标缺口并留有裕度的原则;

2、企业积极主动配合错峰,以避免停电拉路的原则;

3、多种错峰方案交替使用的原则。

三、方案概述

总体方案包括各厂矿企业设备夏季检修预安排、企业轮休日错峰预安排、企业紧急避峰限电预安排、农排农灌错峰用电预案等四项具体错峰方案,可有序控限负荷2-7.5万千瓦。

方案一:各厂矿企业设备夏季检修预案平均每天可平衡1.5万千瓦左右。

方案二:企业轮休日错峰预案,各厂矿企业打破集中周末休息,实行“开五停二”,达到周均衡用电。全市周一到周日每天的错峰负荷分别为:3.5万千瓦、4.0万千瓦、3.8万千瓦、3.6万千瓦、3.6万千瓦、4.0万千瓦、4.0万千瓦,实施时间6月16日-9月15日。

方案三:企业紧急避峰限电预案,为确保重要单位和居民、政府、电信、交通用电,保持社会稳定,避免大面积限电,实现“限电不拉路”的目的,各县、区排出企业避峰用电合计3万千瓦。

方案四:农排农灌错峰用电预案,加强对农村农排农灌用电时间的管理,采取避开高峰时段在夜间23:00-7:00打水灌溉。全市每天平衡8.5万千瓦,其中泗阳2.0万千瓦、泗洪2.0万千瓦、沭阳2.5万千瓦、宿豫2.0万千瓦。

四、实施要求

1、市、县(区)经贸委(局)会同供电公司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与企业进行座谈、走访、协商取得对避峰方案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按照省经贸委统一要求,市经贸委组织供电公司制定规范的方案实施流程,将各项方案的启动、调度、通讯、协调、操作、记录等程序书面通知到每户方案实施企业。

3、各项错峰方案实施企业要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分工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明确责任人、执行人,在用电高峰期间及时汇报方案执行情况,确保与供电公司客户中心的通讯畅通。

4、供电公司要加强与上级电网的联系,及时准确掌握电网信息。加强调度记录,重大情况及时汇报。

5、各县、区要排出具体的有序用电方案,并于5月25日前报市经贸委和市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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