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 | 文号:宿政发〔2007〕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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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7-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宿政发〔2007〕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七月一日
宿迁市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
(2007年6月)
2007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市委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确立的奋斗目标,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激发创业活力,为我市实现更大突破增添动力。
一、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工作,实行“阳光”审批。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努力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能。(政府办、监察局、软建办、发改委)
2.加快推进政府公共服务体制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政府办、公安局、安监局)
3.研究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完善政府绩效管理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实现权力运行的动态公开与全程监督,确保权力运作的廉洁和高效。(政府办、监察局)
4.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策资源网络化、信息化水平,促进政务信息和政策资源有效共享。(政府办、信息产业局)
5.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机制。切实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健康运行。(政府办、监察局)
6.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优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确保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法制办)
7.按照“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的原则,深入推进行政管理类和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积极做好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人事局)
二、进一步推进企业改革
8.继续抓好洋河、箭鹿两大国有企业改革,推动洋河、箭鹿股份公司早日上市。协调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系。(发改委、经贸委、国资委、财政局)
9.研究制定鼓励企业上市政策措施,对全市前50强企业组织调查摸底,排出有上市潜力的企业,定期组织培训,促进企业尽早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进行股份公司改造,确保年内每县(区)至少新设立1户股份有限公司,全市股份有限公司确保新增5户以上。优化股份公司企业扶持机制,加大技改贴息、新增长点补贴、制度创新补贴等方面扶植力度,推进企业上市进程。(发改委、经贸委、国资委、银监局)
三、认真抓好金融改革试点
10.着眼于增强服务功能,建立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努力引进省级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和投资性公司来宿迁设立分支机构,加快设立市区农村商业银行,努力扩张金融服务载体。(财政局、市人行、银监分局)
11.着眼于满足多层次金融服务需求,加快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强信贷产品创新,积极培育直接融资。争取各商业银行上级行扩大对宿迁分支机构的授权授信。因地制宜开展农业保险试点,扩大保险业务覆盖面。多渠道促进银企合作,全年组织银企洽谈会3次以上,达成融资额不低于20亿元。强化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财政局、经贸委、发改委、市人行)
12.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做好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和维护工作,努力扩大信息采集范围,保证信用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建立外地到宿投资企业信用等级互信制度,加大对该类企业融资力度,继续推动担保体系建设,尽快形成实力雄厚、内控严密、操作规范、覆盖广泛的信用担保网络。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和有关当事人的行为,推动中介机构更好更快发展。(经贸委、市人行、发改委)
四、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
13.继续优化项目服务机制,深入推行“一站式、帮办式、保姆式”服务,以无微不致、无处不在的细节服务推进引资项目建设。完善大项目帮办协调机制,着力提升帮办审批、帮办建设、帮办投产、帮办达产水平,确保有意向企业快落户,落户企业快建成,建成企业早投产,投产企业早达产。(经济开发区、湖滨新城开发区)
14.加快湖滨新城开发区规划和实施机制创新,完善湖滨环境保护、内涵丰富、品位提升等方面协调机制,确保在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迅速做大产业,提升人气。(湖滨新城开发区、经贸委)
15.研究制定开发区土地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创新评价办法。加强土地使用监控与管理,严格控制项目供地标准,提高单位面积土地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土局、经济开发区、湖滨新城开发区)
五、优化创业服务体系
16.完善信息咨询、市场开发、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体系,开辟创业服务绿色通道。完善创业投资政策法规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多类型、多层次的信用担保机构。吸引更多的民间金融投资和银行贷款支持创业。(经贸委、市人行、银监分局)
17.建立创业信用担保机构外部风险补偿机制,继续大力推广“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建设”的联动机制,降低金融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财政局、经贸委、市人行)
六、推进科技应用体制和机制创新
18.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和技术产权交易机制。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完善自主创新激励机制和动力机制。(科技局)
19.创新科技孵化机制,整合利用全市科技资源,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布局。加快推进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设,健全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做好产学研对接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强化引进技术再创新,重点加强工业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科技局)
20.加快科技创新载体建设,重点建设纺织服装、木材加工、酿酒食品等全市性研发平台或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经贸委、科技局)
21.完善科技产业扶持措施,逐步完善和建立民营科技产业培育体系。培育技术中介服务组织,促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尽快建立科技风险投资体系。(财政局、市人行、科技局)
22.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加强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评价和管理。积极引导和发展民营中介机构,推动知识型服务产业的发展。(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23.优化科技招商机制,重点引导木材加工、玻璃建材、彩塑包装、生物医药等行业向高新技术产业进军,引进一批带动能力强、辐射作用大、经济效益好的基地型、旗舰型科技企业,培育新的增长点。(经贸委、科技局)
七、优化服务业发展机制
24.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领域、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收费标准、优化连锁经营环境。全面实施“55210”工程,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区域性综合大市场和专业市场建设。优化物流发展机制,完善综合性物流服务网络,不断培育物流市场,引导和支持物流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路网,构建城市快速交通体系。(发改委、工商局、交通局、规划局)
25.加快推进旅游投融资体制、旅游管理体制和旅游企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旅游项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旅游局)
26.优化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培育和管理机制,加快研究制定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社会组织管理的意见及配套措施。(民政局)
八、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27.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实行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逐步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多元化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总结推广宿豫区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验,推进全市面上的乡镇机构改革,建立健全责权一致、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人事局、编办、农工办)
28.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机制。(农工办、国土局)
29.结合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研究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置换问题,探索村庄建设中宅基地跨村组调换的操作办法。(国土局)
30.深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制改革,优化农业产业化服务机制,健全发展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创新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农工办、农业局)
31.尝试发展各类互助型小额贷款组织。探索在“自愿、自主、互利”的基础上发展以“资金自筹、责任自担、独立核算、民主管理、互助合作”为原则的小额贷款组织和担保机构,拓宽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渠道。(扶贫办、农工办、银监分局)
32.积极发展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按照《江苏省“十一五”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的要求,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组织,稳步扩大农村土地股份合作试点。(农工办)
九、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33.做好省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扎实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部门收入分配秩序。转变市对县财政管理思路,协助省做好对县的管理工作,集中财力重点支持市区加快发展。明确市区税收入库级次,理顺市区收入关系,进一步调动市、区经济发展和财政建设的积极性。(财政局)
34.全面实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建立部门之间相对均衡的阳光分配机制。加快以“金财工程”为核心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在三年时间建成业务标准统一、操作功能完善、网络安全可靠、涵盖所有财政资金、联通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财政局、人事局)
35.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方式。建立乡村“锁定旧债、制止新债、逐步化解”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财政局、农工办)
十、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36.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精干高效、人事相宜、权责相符、酬劳相当的原则,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通过建立岗位激励和业绩考核制度,形成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分配制度。(文广局、人事局)
37.积极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国有民营”探索,提高重点公益性文体设施的功能效率。创新乡镇文广中心管理模式、优化运行机制,提高存量资产使用效率。(文广局)
38.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以转企改制为重点,以增强自主经营意识,提高自主管理和自我生存发展能力为目标,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文化事业领域的资源整合,全面放开经营性群众文化娱乐事业。(人事局、文广局)
十一、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39.进一步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大力实施资金、教师、学生“三引进”工程,优化和完善民间教育资本投入机制、教师引进和培育机制,推进教育素质快速提升和市外学生增量汇集。(教育局)
40.进一步理顺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体制,加强素质教育,深化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完善民办学校运行机制。(教育局、人事局)
41.继续优化推进素质教育的体制环境,着力推进中小学教学改革,培养学生从小养成良好学习和生活习惯,培育高尚品德和创新精神。(教育局)
42.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财政局、教育局)。
43.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创新。创新职业教育办学理念,坚持走市场化、多元化的办学之路,建立健全市场导向型、驱动型办学机制。积极探索和完善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完善鼓励措施,创新发展办法,打造知名品牌,全面促进职业教育扩量提质。(教育局)
十二、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44.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按照省定标准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快乡镇卫生与计生服务中心建设。引导乡镇卫生院、乡镇医院职能向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转型,村卫生室职能向乡镇社区卫生服务站转型。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完善乡镇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卫生监督体系,实行市、县、乡三级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全覆盖。(卫生局)
45.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完善卫生事业投入增长机制。逐年增加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医疗保障制度。加大“以奖代投”力度,进一步落实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各种所有制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发展,扩大优质医疗资源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财政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46.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群众安全就医、放心就医、廉价就医。(卫生局)
47.完善价格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医疗服务、药品价格公示制度。研究和制定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方案,指导医院科学编制单病种临床路径,加强单病种限价的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和价格合理。(卫生局、物价局)
48.研究和探索药品质量监督和价格管理办法,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完善食品质量监管体系,重点加强食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生产安全信息化体系。(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财政局、物价局、质监局)
十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49.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开发区企业职工参保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社会特殊群体社会保险充分覆盖。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努力提升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水平。加快社会化管理服务步伐,逐步将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研究拓展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功能。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制度,落实资金,保障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努力实现新增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完善土地征用制度,探索和建立农民长期受益补偿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局)
50.加快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好困难企业职工、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问题。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扩大覆盖范围。依法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着力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进一步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直接补给患者。(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51.完善就业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强化经济开发区企业用工服务,定期为开发区企业举办专场招聘会,引导本地农村劳动力在当地开发区就业。建立外埠劳务输入基地,动员引进外地劳动力到我市开发区企业就业。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全面推行“培训券”制度,对有培训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农村适龄劳动力、城乡新生劳动力开展免费培训。(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要点,结合实际,明确重点,细化目标,强化落实,大力度推进各项改革创新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要点内容,制定推进改革创新的实施办法,完善部门之间合力推进的协作、协商机制,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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