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考核评比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4-09-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连政发〔2004〕188号

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考核评比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连云港市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考核评比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九月二日

连云港市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考核评比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市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以下简称联动工作),推进和提高联动工作整体水平,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提供优质服务,现根据《江苏省110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暂行规定》和《连云港市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实施办法》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联动工作是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是党委、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新时期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要求。对联动工作实行考核评比,有利于促进市区联动工作的制度化管理和规范化运作,增强联动单位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健全完善城市应急救援网络,推动文明城市和“平安连云港”创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二、考核工作原则(一)实事求是原则。考评结果必须真实地反映联动单位的工作情况,考评过程要公开透明,力求客观公正。既要激励先进,及时总结经验,又要正视客观存在的问题,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促进联动服务水平的提高。(二)平时抽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原则。日常检查考核是年终考评工作的重要基础,对联动工作不仅要抓好年终考核,更要抓好经常性检查。通过日常检查,及时发现接处警中存在的问题,达到促进联动工作水平提高的目的。(三)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原则。联动工作的服务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因此,群众对联动工作的评判最具说服力。考核中,必须认真听取代表广大群众的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必要时通过回访群众、发放民意测评表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对联动单位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不断地改进和提高联动工作水平。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单位内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20分):1.联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有领导或专人负责(3分);2.按照各自的职能,建立并落实联动工作值班备勤制度(6分);3.制定与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相配套衔接的联动应急处置预案(3分);4.成立相应的应急抢险抢修队或机动队,配备应急车辆和物资(8分)。(二)接受110联动指令,及时妥善处置联动警情(45分):1.以最快速度到达处警现场(15分);2.按职责和承诺内容开展联动服务(15分);3.无推诿扯皮现象(10分);4.及时向110报警服务台反馈联动处置情况(5分)。(三)联动工作台帐齐全,记录内容完整规范,处警无漏登(10分)。(四)认真执行联动工作情况报告制度(10分):1.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向市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联动办)报告单位半年和全年开展联动工作情况(5分);2.重要联动情况及时书面报告(5分)。(五)积极参加市联动工作会议和各种联动活动(5分)。(六)应急抢险抢修车辆标志统一,车容整洁,专车专用,无挪作它用现象(10分)。四、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市社会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分平时考核、年终考核、群众代表和行风监督员考核。平时考核由市联动办组织进行;年终考核由市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牵头,市联动办负责考核前期准备工作,各联动成员单位派员参加,采取分组分片互查的方法评分。群众代表和行风监督员考核根据明察暗访和反映情况为各单位打分。平时考核占总分的30%,年终考核占总分的50%,群众代表和行风监督员打分占总分的20%,三项得分相加即为单位年终总分。具体考核方法:1.听。听取各单位领导对联动工作的情况介绍,即主要经验做法以及所取得的成效。2.看。一是看联动工作必要的装备以及其它硬件设施投入情况,内部规范化管理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制定情况;二是看各类基础台帐,包括本单位有关联动工作的接警处置记录、活动记载、典型事例等。3.查。根据考评内容,市联动办将不定期组织对各联动单位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年终时,组织联动成员单位按考核内容及要求开展互查。4.评。在听、看、查的基础上,对各单位的联动工作进行评议、打分。五、考核对象与职责范围市区各联动部门、单位,按照各自承担的职责进行考核:(一)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昼夜24小时受理群众报警,负责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规定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事)件、治安纠纷、交通事故、灾害事故及群众各类求助的先期处警工作。对涉及政府其他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报警求助,应认真受理,及时转递相关联动部门和单位处理。(二)市卫生局。建立昼夜24小时联动值班制度,负责所属120救护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部门和医院的联动工作协调。120救护中心及市属各医院应昼夜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处置医疗急救、重大疫情、食物和工业中毒等事件。接到110报警服务台下达的危重伤病人员的抢救指令后,必须立即出车抢救。各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对按110指令送达的危重伤病人员必须做到先救治、后收费。同时,应指定急救中心和综合实力最强的医疗机构,负责海上医疗援助。(三)市建设局。其所属自来水公司、燃气总公司、市政管理处、路灯管理处、绿化管理处等参与联动的单位,应建立专业的联动抢修队伍并保持昼夜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负责处理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供水、供气、道路、路灯、排水等抢修抢险报警求助。(四)连云港供电局。建立昼夜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建有专业抢修抢险队伍,随时负责处理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供电线路和电力事故抢修等报警求助。(五)市环保局。建立昼夜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随时负责处理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涉及环境污染的报警求助,及时控制、减轻和处理污水、烟尘、废气、噪音等有毒物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严肃处理各类破坏性事故。(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查处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举报投诉。(七)市经贸委。其所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昼夜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报警求助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的举报投诉。(八)市民政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做好所属的救助管理站、福利院、精神病院和殡仪馆等单位的联动协调工作,做好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工作和弃婴接收安置工作,依法做好无名尸体的处理工作。(九)连云港海事局。建立昼夜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随时负责处理110报警服务台转达辖区海域内的交通事故及遇险船只、船员的水上搜救等报警求助。(十)市电信局。建立昼夜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有专门的抢修抢险力量,随时负责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涉及该部门的电信线路故障等报警求助。(十一)市邮政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邮政市场、集邮市场和邮政通信服务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十二)市广播电视局。其所属有线电视台应建立昼夜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有专门的抢修抢险力量,随时负责处理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有线网络故障抢修等报警求助。(十三)市城管局。建立昼夜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违章建筑、建设纠纷、市容、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公厕管理等方面的报警投诉。(十四)市交通局。建立昼夜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随时负责处理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有关道路、桥梁损坏等抢险抢修以及出租车、营运纠纷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十五)连云港工商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流通领域的涉假、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十六)连云港质量技术监督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生产领域的涉假、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群众投诉。(十七)市盐务管理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私购、私运、私销盐等方面的群众举报投诉。(十八)市烟草专卖局。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查处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假烟、非法运输和非法销售卷烟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十九)中国联通连云港分公司。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有专门的抢修抢险力量,负责处理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该公司通讯网络故障抢修等报警求助。(二十)江苏省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有专门的抢修抢险力量,负责处理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该公司通讯网络故障抢修等报警求助。(二十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110报警服务台转达的涉及该公司服务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六、考核奖惩(一)联动工作考核列入市政府年度职能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市政府年度考核评比先进和机关作风建设评比的依据之一。(二)考核结果同时作为年度市区联动工作先进评比的主要依据。为保证评比奖励工作的正常开展,市联动办设立110社会联动工作专项基金,按有关规定由各联动部门和单位共同筹集,专项基金由市联动办统一管理,作为年度联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的主要经费来源。市联动办每年召开一次市区110社会联动工作表彰大会,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整改不足,不断促进市区联动工作的顺利开展。七、附则各县110社会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应参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各地社会联动工作考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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