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开展整治乱张贴、乱涂写行为工作方案
佛山市开展整治乱张贴、乱涂写行为工作方案
| 颁布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7-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佛府办[2004]18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三部门制订的《佛山市开展整治乱张贴、乱涂写行为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佛山市开展整治乱张贴、乱涂写行为工作方案
佛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针对目前乱张贴、乱涂写(俗称“牛皮癣”)行为在我市泛滥成灾,屡禁不止的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市政府决定在我市集中开展乱张贴、乱涂写专项整治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塑造城市良好形象为目标,以创模工作的开展和迎接省运会召开为契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管理与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使我市的环境面貌有一个新的突破。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
多管齐下,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群防群治,齐抓共管。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市民的城市文明意识,形成部门协调、全民参与、上下联动的城市管理良好氛围,使“牛皮癣”猖獗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市容环境有较大改观,为构建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三、整治时间
2004年8月1日至9月30日,为期两个月。
四、措施任务
(一)抓宣传教育
各级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舆论强势。通过开辟专题、专栏、组织专访、报导动态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深远意义和先进典型。执法部门要策划制作宣传短片和公益广告广为宣传,同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市和各区的行政执法局、爱卫办、文明办与当地团委、妇联、总工会、教育局联合发动团员、群众、学生和其他社会义工上街清洗“牛皮癣”。
(二)抓源头治理
各级执法部门要加强巡查,发动群众举报“牛皮癣”印制者和张贴者,对“牛皮癣”制作、张贴者要加大教育处罚力度,溯源挖根。对乱贴乱涂内容涉嫌制贩假证、假牌、印章、票据、诈骗和非法行医等行为的,执法局和公安、工商、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力量深入调查摸底,捣其窝点,依法严惩违法人员。对替不法分子印制“牛皮癣”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严厉处罚和曝光。执法局协同新闻出版及公安、工商部门召开有关印刷厂负责人会议,申明严禁替不法分子印制“牛皮癣”。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出租屋的监管,对查实是“制癣”、“贴癣”不法分子落脚点的要坚决取缔。
(三)安排专项经费,聘用专职人员治“癣”
在全市掀起大规模治理“牛皮癣”初期,为确保实际效应,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除了宣传造势,发动大家参与外,还要拿出一定的经费,购买必要的器具,聘用精干人员,在一些重点路段、地段,以包干形式实施不间断整治,并由此产生示范效应。市和各区执法局要牵头组织专业清理队伍,分别在各区中心地带和主要路段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推广。
(四)采用现代装备技术对付“牛皮癣”
通过市场调查和借鉴兄弟城市的经验,各区执法局要及时申请经费购买“呼死他”电信干扰设备和高压专用水枪等器材,并先行投入使用,然后发动各街道和部分设施维护单位购买治“癣”器械和防“癣”涂料,如“牛皮癣”特效清洗剂(GRAFIVERT)、耐用保护膜(MP2)、永久性保护膜(VERNIS.ROC)等,以提高效率,增强效果。
(五)加强管理、堵疏结合
清理、整治“牛皮癣”,要加强管理,采取围堵和疏导相结合,给予合法且有一定社会需求的小广告必要出路,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市场化进程。各区执法局牵头清理整顿好各城区内现有的广告张贴栏,并与工商、规划部门组织调研,合理布局,按规定标准设置若干广告张贴栏。待完成委托设计、拿出成熟方案后进行招标,由中标单位进行管理,并负责广告栏所在路段两侧的防“癣”治“癣”工作。
(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和责任分工,加强联动,一齐动手,分别查处非法小广告的制造者、张贴(涂写)者和印刷者;全面清除张贴(涂写)于城镇所有设施(含大街小巷建筑物外墙、梯间、围墙以及候车亭、电话亭、灯杆、线杆、栏杆、路牌、站牌等)上的“牛皮癣”,不留死角,务求干净彻底,效果显著。
公交企业、电信企业、供电企业、路灯和路牌等维护单位要各自负责洗刷粘贴在电话亭、候车亭、街头配线箱(柜)、站牌、路牌和灯杆线杆上的“牛皮癣”。
街道两侧的门店、机关、市场、厂企等单位要“自扫门前雪”,做到有“癣”必除。
街道、居委、村委要发动居民、村民和组织其他力量(如保安、保洁人员)随时清刷社区、村庄和居民楼中的“牛皮癣”;物业管理公司要确保管区内无“牛皮癣”出现。
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影剧院、文化中心、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更应成为绝“癣”区。
今后,城镇中新装的路灯杆、电线杆、路牌站牌、各型广告牌、电话亭和金属围栏等设施,都应涂抹防“癣”的化学涂料。市政公用部门在将城镇街道保洁任务推向市场时,必须将清除“牛皮癣”作为一项重要条件和考核指标,对不达标的要扣分扣钱直至解除合约。
公安、工商、卫生、教育、民政、房管、市政公用、水利、交通、新闻出版等部门和电信运营商要责成物管和设施维护单位做好日常防“癣”除“癣”工作,并依职责支持和协助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制“癣”贴“癣”违法分子的惩处,使其不敢为。
行政执法、爱国卫生、精神文明办和各街道(镇)要加强对各单位治理“牛皮癣”工作的检查监督,保证工作到位。宣传舆论部门要大力宣传城市“牛皮癣”现象的危害和治理工作的成效,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在治“癣”工作中把措施和行动落到实处,争取我市治“癣”工作的长久功效。
五、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市成立乱张贴、乱涂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这次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各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将组织机构名单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要根据市下发的整治方案,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保证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依法执法、密切配合
市、区执法局要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宣传教育与发动工作先行,执法跟进,做到执法与管理协调配合,联手开展整治行动。市、区执法局对此类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会同公安部门对制“癣”、贴“癣”者进行严厉打击,并对典型案例曝光,震慑违法分子,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效果,达到预期目的。
(三)强化宣传、巩固成果
新闻舆论单位应派员参加跟踪报道整治情况,集中报道这次整治中重点、难点和成效显著的单位及个人,营造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在集中整治后,市、区执法局要继续加强巡查执法,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抓好正常的维护和清理,巩固集中整治的成果。
(四)检查督促、狠抓落实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和督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按时完成整治工作的部门,将报请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对推诿扯皮,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将上报市政府予以批评,并追究领导责任。
附件:1、佛山市开展乱张贴、乱涂写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
导小组
2、治“癣”行动各部门、单位职责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佛山市开展乱张贴、乱涂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晓光(副市长)
副组长:陈道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叶良(禅城区政法委书记)
孔耀明(南海区副区长)
梁瑞强(顺德区副区长)
陈浩斌(三水区副区长)
马亮照(高明区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
成员:柳玉斌(市规划局局长)
黄华汉(市建设局、房产局局长)
辛光辉(市工商局局长)
戚耀方(市卫生局局长)
赖剑文(市民政局局长)
冯彦荣(市教育局局长)
谭炽荣(市公安局副局长)
关天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杜达权(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金其超(市交通局副局长)
商学兵(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丽(市新闻出版局局长)
邝汝佳(市爱卫办主任)
王小丽(市文明办主任)
谢少清(市中级法院庭长)
尹培生(省电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总经理)
熊先逵(广东移动通信有限佛山分公司总经理)
黄思强(中国联通佛山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执法局,工作人员从市公安、工商、卫生和执法局抽调),主要负责该项整治的日常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2:
治“癣”行动各部门、单位职责任务分解表
部门(单位)
职责与任务
爱卫办、精神文明办、城管办
发挥牵头和示范作用,与各条块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各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城管执法部门
查处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并擅自在建(构)筑物设施上乱张挂、张贴宣传品和在建(构)筑物、设施、树杆、电杆上刻画、涂写的行为。与公安、工商部门协同、多管齐下,深挖制“癣”窝点,查处违法违章人员。组织建立治“癣”专业队伍。会同爱卫办和文明办加强对治“癣”工作的检查督促。
公安部门
密切配合城管执法部门,严格查处乱贴乱涂内容涉及制贩假证、诈骗等违法行为;对妨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分子要严厉打击,为整治行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交管部门责成交通管制设施维护单位做好防“癣”除“癣”工作。
工商部门
严格查处印制和发布非法广告行为。配合城管执法部门责成市场物管单位清除责任区内的“牛皮癣”。
通信管理部门和电讯营运商
密切配合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协助执行对乱贴乱涂违法广告上的电话、传呼中止服务的行政处罚措施;监督通信设施维护单位和人员做好防“癣”除“癣”工作。
卫生部门
密切配合城管执法部门,严格查处涉及非法行医的违法行为。
新闻宣传部门
加大整治期间的宣传力度,公布乱贴乱涂被中止服务的传呼、电话。组织开辟治“癣”专题、专栏,组织专访、报导动态,广泛宣传治“癣”行动的深远意义和先进典型。
镇、街道及居委会、村委会
认真履行城市管理工作的相关职能和属地管理职责,履行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责任,对在所辖范围内的建(构)筑、设施上、大街小巷、梯间楼道内的乱贴乱涂行为予以制止及清除,对辖区内各单位的“治癣”工作实行监督检查。组织和发动群众及保安保洁力量积极参与整治行动。
物业管理公司
严格依法履行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任,负责对管区内的建(构)筑物和设施上及梯间楼道内的乱贴乱涂行为予以制止和组织人员清除。
公共场所管理
(经营)单位
严格依法履行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任,负责对在自有产权或使用权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和设施上的乱贴乱涂行为予以制止并组织人员随时清除。
工厂、公司
商场、市场、门店业主或经营者
路灯、路牌、候车亭、电话亭等维护单位
机关、学校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