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岩市2006年度“三个一百”项目工作目标》的通知
关于印发《龙岩市2006年度“三个一百”项目工作目标》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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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3-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印发《龙岩市2006年度“三个一百”项目工作目标》的通知
龙政综〔2006〕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项目单位: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新一轮大发展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进一步发挥优势、营造气势、呼应态势、持续趋势,确保我市“三个一百”项目计划顺利实施,现将《龙岩市2006年度“三个一百”项目工作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项目是发展的载体,经济增长要靠项目来支撑。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切实抓紧抓好。项目挂钩领导和项目工作组要认真负起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工作组和业主单位要紧密配合,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制订科学的序时进度计划,精心组织,加强管理,保证项目按期实施和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实行定期调度会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统筹协调,提出阶段性工作指导意见和要求,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三个一百”项目实行季报和专报制度,各级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季报和专报工作。
四、明确责任,强化考核。为更好地推进“三个一百”项目计划的实施,今年市里继续将“三个一百”项目实施情况列入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具体考核办法另行下达。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员,保证“三个一百”项目计划的顺利实施。
附:《龙岩市2006年度“三个一百”项目工作目标》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06年3月2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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