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教育局文号:荆教体艺[2004]9号
颁布日期:2004-07-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荆教体艺[2004]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屈家岭管理区科教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04]4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物中毒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荆政办发[2004]4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组织专班,在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要亲自抓,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纳入学校暑期安全隐患整改计划,按省、市政府文件要求,认真落实。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切实规范起来,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重点内容。

1、食品的采购。做好食品的采购工作,从源头控制有毒有害食品是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关键。特别是一些大型的学校,在校进餐学生人数多,每天的食品采购量大、品种多,更要强化食品采购人员的责任,加强学习和培训,掌握安全食品的辨别知识和方法,了解学校所在区域的城市和农村的安全食品生产和供应地点,尽量做到定点采购。蔬菜的采购。要尽量到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区采购,保证无农药残留或农药残留值在安全允许范围内;肉、禽、蛋类食品采购要经国家卫生监督部门检验合格;食用油、调料品要购置正规厂家生产、有食品检验合格证、在允许食用期限内的产品。调料品、咸菜类的食品,不要购买来路不明、品牌不正、包装简陋、生产时间和产品检验不清楚的产品。

2、食品保管。食品的安全保管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校要借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时机,规范食堂食品的保管工作。米、面的保管要采取隔地、防潮措施,调料品要专架、专柜摆放;食品保管库要有可靠的防盗、防鼠、防投毒安全措施;保管库要有专人负责,食品入库出库要有详细的记载。

3、食品的加工。食品的加工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关口。要把好食品加工安全关,规范加工操作,保证所加工食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食品加工当班人员要做好操作过程责任记录,不合格的原料不得进入加工环节,副食品的生产不得使用不合格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不具备副食品生产条件的学校食堂,不得自行生产副食品。

三、做好学校内部商店和学校周边小吃部、食品供应商店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学校内部商店经营食品业务,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食品进货要建立查验制度。特别是农村学校的小商店,有许多来路不明、品种怪异的小食品,以便宜、怪味或有奖销售等办法吸引学生购买,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彻底清除。同时要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对学校周边小食品店、小商店的同类食品进行整治。要摸清情况,报告工商部门,请他们做好清理整治工作;要教育学生不要购买,以防引起食物中毒。

四、做好学校内现存食品的安全清理工作。各学校要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对学校食堂、商店现存食品进行认真的清理。对不合格、变质或已过期的食品要作清除处理,对秋季开学后还可以食用的食品要规范保管,不致受损。

附件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物中毒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OO四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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