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龙舟月第三届中国南宁国际龙舟邀请赛总体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龙舟月第三届中国南宁国际龙舟邀请赛总体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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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4-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龙舟月第三届中国南宁国际龙舟邀请赛总体方案的通知
来源:南府办〔2006〕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丰富市民文化体育生活,打造南宁传统体育品牌,加强与世界各国的联系和沟通,为中国-东盟博览会服务。市人民政府决定举办2006年全国龙舟月第三届中国南宁国际龙舟邀请赛,现将2006年全国龙舟月第三届中国南宁国际龙舟邀请赛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准备,做好参赛队伍的组织、报名、训练、比赛工作,确保赛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〇〇六年四月三十日
2006年全国龙舟月第三届中国南宁国际龙舟邀请赛总体方案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南宁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06年6月3日至4日在南湖公园举办2006年全国龙舟月第三届中国南宁国际龙舟邀请赛。本赛事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和南宁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由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南宁市体育局承办。邀请澳大利亚、美国、越南、中国香港等15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兄弟城市的龙舟队参加比赛。为使赛事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总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2006年全国龙舟月第三届中国南宁国际龙舟邀请赛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李杰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主任、
国际龙舟协会秘书长、中国龙舟协会主席
封家骧中共南宁市委副书记
主任:雷军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副主任、中国龙舟协会副主席、亚洲龙舟联合会秘书长
郑军健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臧国平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岑汉康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
副主任:古桥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二部主任
陈勇刚中共南宁市委副秘书长
卫自光南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先兆自治区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黄金权自治区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主任
井穗军南宁市体育局局长
秘书长:待定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陆兴南南宁市体育局常务副局长
李文勇中国龙舟协会官员
委员:待定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待定中国龙舟协会副秘书长
李忠南南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以万南宁市公安局副局长
秦赣江南宁市财政局副局长
汤晓斌南宁市卫生局副局长
魏永泉南宁市广电局副局长
彭健南宁市外办副主任
丁梓文南宁市园林局副局长
刘正华南宁市市政局副局长
李欣南宁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晓共青团南宁市委副书记
卢华全南宁市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王鼎三南宁市体育局副局长
梁桦中南宁市体育局副局长
宋君辉南宁市体育局副局长
徐惠军南宁市体育局副局长
吴家德南宁市体育局纪检组组长
岳凤军青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建智南宁市人民政府第七秘书科科长
黄其梵总裁判长
唐珺南宁贝斯特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部、宣传部、大型活动部、场地器材部、联络接待部、安全保卫部、招商部等工作部门,具体负责赛事的筹备、组织、协调等工作,各工作部门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主任井穗军(兼),副主任陈建智(兼)、刘曙光、高翔、庞宇。主要职责:根据组委会要求安排有关工作会议;审定各部门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汇总审核及编撰秩序册;编制总体工作方案及总经费预算,审核赛事活动的各项经费预算及开支;负责邀请并落实参加开幕式、闭幕式和招待酒会的领导嘉宾,协调国家体育总局官员的接待安排,做好服务工作;安排参加点睛仪式的嘉宾;撰写开幕式、闭幕式、颁奖仪式和政府招待酒会的各种文稿;负责订购奖杯、奖牌等。
(二)竞赛部:部长陆兴南(兼),副部长宋应环、朱庆邦、吴丹。主要职责:负责本赛事的申报,签订竞赛协议;发送邀请函并落实参赛队伍;拟定竞赛规程及竞赛编排,组织实施竞赛;负责抽调裁判员并组织培训;配合接待部做好外地裁判员接待;配合场地器材部做好场地布置、器材准备、裁判船租用及裁判用品分发。负责组织召开技术会议;向大会提供比赛成绩并协助组织领奖队伍;负责选拔和组建南宁市龙舟队。
(三)宣传部:部长梁桦中(兼)、李忠南(兼),副部长许向东、杨伟杏、张胜。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本赛事的总体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与招商部对接,负责筹办新闻发布会和赛事宣传报道;负责赛事主席台及赛场场景布置;负责赛会各类证件制作并分发;负责落实提供比赛背景音乐;负责安排现场解说;负责赛事电视直播(录播)及资料收集(照片、录像)。
(四)大型活动部:部长宋君辉(兼),副部长孟志洲。主要职责:负责制定赛事开幕式、龙舟点睛仪式、闭幕(颁奖)仪式、招待酒会的文艺表演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联系、落实大型活动和文艺表演的音响设施等。
(五)场地器材部:部长徐惠军(兼),副部长郭柳江、左丽、潘百盛、白敬训,主要职责:与竞赛部对接,考察并确定比赛场地的具体位置;提出赛场布置方案及音响设置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准备赛场及竞赛用的各类器材;负责场地、运动队休息区、主席台等器材、桌椅、用具的布置及管理、回收;负责搭建旗杆,接收各参赛队国旗及并按规定悬挂;负责购买、租用龙舟;负责准备饮用水。
(六)联络接待部:部长王鼎三(兼)、彭健(兼),副部长黄凤强、蒙祖松、覃剑。主要职责:负责办理参赛队伍的出入境手续;负责参赛队伍及外地裁判的食、宿、交通安排,联系卫生检疫,做好食品卫生工作;负责赛场医疗救护工作;负责落实闭幕式招待酒会场地、菜式及现场接待工作;负责国外队伍的翻译及联络工作;负责赛事现场及大会文件(含秩序册、成绩册)的翻译工作;负责收集各参赛队队旗;负责安排参赛队伍在南宁及周边地区的旅游活动。
(七)安全保卫部:部长孙以万(兼)、吴家德(兼),副部长黄柏年、廖俊平、李秋生,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赛事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紧急预案;负责比赛现场和周边治安、维护秩序、疏导交通、指挥比赛现场车辆停放。
(八)招商部:部长井穗军(兼),副部长高翔(兼)、唐珺,主要职责:负责本赛事的招商引资工作,拟定招商工作方案,联系赞助企业,签署赞助协议,落实款物;协调赞助商家对会场布置、媒体宣传、大会活动、名称标志、宣传品广告、户外广告等事宜;负责秩序册设计和印刷;配合做好组委会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组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审定本赛事宣传工作方案;协调市属新闻媒体对赛事进行宣传报道;指导比赛现场场景布置。
(二)青秀区人民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比赛期间社会稳定和观众组织工作,密切配合、主动协调与赛事有关的各项工作。
(三)市公安局:负责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及紧急预案;做好领导嘉宾保卫工作,保证比赛现场道路畅通,确保大会活动安全。
(四)市财政局:保证本赛事活动所需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五)市卫生局:负责参赛队伍住地、比赛现场的食品卫生检查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六)市广电局:负责本赛事电视现场直播和电台的录播工作。
(七)市外办:负责办理境外队伍出入境手续;做好国外参赛队翻译(陪同)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字翻译及大型活动的现场翻译工作;负责审核参赛队伍的国旗、区旗的悬挂事宜。
(八)市园林局:保证比赛场地的使用及周边环境卫生。
(九)市市政局:加强比赛现场周边市容环境的整治,审批户外广告牌位、悬挂位置等。
(十)市工商局:负责商业广告的审批。
(十一)团市委:召募青年志愿者,配合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市侨办:配合做好本次比赛境外参赛队伍的联络和协调。
三、时间安排
(一)3月份向境外发出邀请函;
(二)4月中旬向我市各县、区及有关单位发比赛通知;
(三)4月下旬印发总体方案和竞赛规程;
(四)报名时间:5月1日前确认参赛意向,5月15日前报名;
(五)境外队报到时间:6月1日;
(六)国内队在赛场训练时间:5月30日-6月1日上午;
(七)境外队在赛场训练时间:6月1日下午-2日;
(八)裁判长检查场地器材:6月1日下午16:00、6月2日下午16:00;
(九)6月2日下午15:00在市体育局办公楼8楼会议室召开技术会议,要求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出席;
(十)幕式时间、地点:6月3日8:40-9:00,在南湖下湖举行;
(十一)闭幕式时间、地点:6月4日12:00-12:30,在南湖下湖举行;
(十二)欢送酒会时间:6月4日18:30-21:00,地点待定。
附件:2006年全国龙舟月第三届中国南宁国际龙舟邀请赛竞赛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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