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3-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宛政〔2007〕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07年上半年国家教育督导团将对我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以下简称“两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以下简称国检)。为切实做好迎接“两基”国检准备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我省“两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检,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迎接“两基”国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高度重视“两基”工作,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克难攻坚,中小学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育质量显著提高,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初步形成,义务教育和扫盲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1999年全省提前1年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基”工作目标任务;2003年全省所有县(市、区)通过了省级“两基”评估验收。2005年底,全省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65%,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8.21%,青壮年非文盲率在99%以上。但是,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省“两基”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有些地方通过验收时的基础比较薄弱;一些地方巩固提高意识不强,工作有所松懈;少数地方有的指标出现下滑趋势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直接影响到我省“两基”接受国检。
“两基”国检是国家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要求,对“两基”实施工作进行的终结性验收,规格高、要求严,不仅是对我省“两基”实施水平的全面检阅,也是对各级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一次重要考核。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讲政治、顾大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展示我省“两基”工作的丰硕成果,推动我省“两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做好迎接“两基”国检的各项工作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1996]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扫除青壮年文盲单位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1993]85号)要求,对2004年—2006年本区域内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学校管理、教育质量等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认真查找差距,采取有效措施,逐一加以解决。
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普及程度。切实提高小学和初中的入学率和巩固率,适龄儿童要全部进入小学学习,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对年满15周岁未完成初等教育、年满17周岁未完成初级中等教育、辍学在家的儿童少年,要通过多种办法和途径动员其返校接受义务教育。二是依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要认真查清2004年—2006年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和支出情况,各省辖市和县(市、区)2006年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必须达到“三个增长”。要按照有关规定足额征收2004年—2006年城市教育费附加,并全额用于教育支出。凡城市教育费附加没有做到专款专用的地方,必须按照规定予以纠正。三是认真抓好危房改造。各地要在2007年1月底前对辖区内的中小学危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D级危房必须立即拆除,严禁学生在D级危房中上课。各县(市、区)政府要调整支出结构,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机制,加快危房改造步伐,降低危房率,确保危房比例控制在1%以下。四是切实做好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工作。必须按有关规定,确保2001年年底之后中小学编制内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对2001年年底以前拖欠的教职工工资,各地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有计划分年度逐步解决。五是完善学校的办学条件。认真解决好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特别是要清除超大班额。要多渠道筹措资金,按规定标准保质保量地配齐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六是加快补充农村教师,进一步优化农村教师结构。凡有空余编制的县(市、区)必须在“两基”国检之前,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招聘补充一批新教师;其他县(市、区)也要通过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组织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等,进一步优化教职工队伍。偏远农村和山区县确需提高教师编制标准的,由各市、县提出申请报省编委确定。增加编制所需资金由当地解决。七是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各地要在2007年春季开学前对学校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抓紧进行整改,扎实做好学校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八是认真做好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巩固扫盲成果。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义务教育和扫盲工作的法定职责,切实承担迎接“两基”国检工作的领导责任。迎接“两基”国检实行县级政府负责制,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本地迎接国检的各项工作。省辖市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对工作难度大、进展慢的县(市、区)要予以重点指导帮助,限期加以整改。省政府建立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并在省教育厅设置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各级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加强对迎接“两基”国检工作的统筹协调。各省辖市领导机构和迎接“两基”国检工作方案务于2007年1月底前报省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
二要搞好分工合作。教育、发展改革、公安、司法、财政、人事、编制、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地税、工商等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教育部门要把迎接“两基”国检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完善办学条件、校园安全、扫除文盲以及迎接检查具体组织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政策法规规定的各项教育经费的具体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教育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编制、人事部门负责核定教师编制等工作;其他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迎接“两基”国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要狠抓督促检查。省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台账,掌握工作进度,定期进行通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认真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在全省组织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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