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生产自救和进一步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6-06-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生产自救和进一步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通知

宁政传〔200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近日来,我市各地连降暴雨,造成山洪、地质灾害频发。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部署得当,措施得力,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心,奋力抗灾,取得了防汛抗灾工作的初步胜利。为进一步做好防汛抗灾工作,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7日下午,陈荣凯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对当前开展生产自救和进一步做好防汛抗灾工作作了研究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一手抓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一手抓防灾减灾,努力夺取防汛抗灾工作的最后胜利。根据会议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安置好灾民生活作为当前救灾工作的重点,及时组织干部深入受灾地区,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干净的水喝、生病有医生看,确保受灾群众的有序、安全、健康生活。特别要关注特困户、低保户、鳏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的生活情况。对因灾造成的危房,要防止群众继续入住,避免造成人员伤亡。民政、财政部门对各级安排的救灾物资和应急资金,要特事特办,尽快发放到位,以解决受灾地区、受灾群众燃眉之急。卫生部门要及时组织医疗队到灾区巡查和防病治病,确保灾区不发生疫病流行。水产畜牧部门要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教育部门要对各类受损学校进行检查,确保师生安全,务必要保证高考顺利进行,考后考生安全回家。经贸部门要组织好食品、蔬菜、蛋品等的市场供应,物价部门要做好价格监管工作,防止出现哄抬物价现象,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二、要迅速组织开展救灾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要克服等、靠、要思想,发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力量,组织和指导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工作。各地要尽快组织干部群众做好水淹街道、房屋的清淤、冲洗,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要抓紧修复在暴雨洪水中受损的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为群众开展自救、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创造条件。水利、电力部门要组织力量昼夜加班,尽快恢复灾区供水、供电。交通部门要加紧中断道路的抢修,保证尽快恢复通车。农业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水淹的农作物和经济作物进行抢收,并指导帮助农民群众清苗洗苗,补种补栏。经贸部门要帮助因灾停产的企业尽快恢复生产。金融部门对工业、农业生产的恢复自救工作要给予大力支持。对因灾倒房户的重建工作,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要提前介入,做好指导和服务。各级民政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灾区,及时掌握灾情,严格执行灾情统计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受灾情况的统计核实工作,积极向上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各有关部门也要摸清本部门、本行业的受灾情况,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

三、要继续做好防汛抗洪的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可能发生的第二次、第三次洪灾。目前雨情虽然有所缓解,但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几天还可能有大的降雨,防汛抗灾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种灾害的隐患和威胁仍比较突出。为此,各级各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力戒松懈麻痹的思想,发扬连续作战精神,认真总结前一阶段防汛抗洪救灾的经验,更扎实地做好下一步的防汛抗洪工作。要继续加强防汛值班,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度,做到再动员、再鼓劲、再部署、再落实。气象、水文、防汛等部门要严密监视天气发展态势,关注雨情、水情变化,保证各种信息畅通,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水利部门要继续加强重点部位的防汛工作,加大对各类水库的安全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国土部门要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和预测预报,指导群众及时疏散避险。同时,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抗洪抢险预案,明确责任,明确任务,做好抗洪救灾抢抢力量的组织和物资、设备的储备调度工作,应对可能出现的更大灾情,确保防汛抗灾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宁德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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