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奶业发展年活动效能监察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奶业发展年活动效能监察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4-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奶业发展年活动效能监察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7]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奶业发展年活动效能监察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日
新乡市奶业发展年活动效能监察方案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奶业发展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新政〔2007〕7号)的要求和市政府全市奶业发展年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精神,为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圆满完成全市奶业发展年活动任务,特制定本效能监察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对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在全市奶业发展年活动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全面完成2007―2009年全市奶业发展年活动任务目标。
二、效能监察对象
各县(市)、区长和主管副县(市)、区长,市畜牧局、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的行政正职、主管副职以及负有此项职责的科级以上干部。
三、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
(一)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组织实施和协作配合情况;
(三)完成任务情况。即:奶牛养殖开发区、奶牛小区建设和奶牛存栏任务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四、组织机构
成立效能监察组。组长由市纪委副书记王亚周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宗怀川、市纪委常委牛晓辉、市畜牧局局长郭其祯、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新民担任;成员有市委组织部县区干部科科长李国庆、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副主任田民生、市畜牧局副局长宋贻亮、市财政局农财科科长元玉明、市畜牧局畜牧科科长朱相俊。
五、检查验收
(一)市畜牧局组织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奶业发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并将督察情况报市效能监察组,由市效能监察组根据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二)2007年12月初、2008年12月初、2009年12月初,分别由市效能监察组会同市畜牧局等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本年度奶业发展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效能监察结果的处置原则
依据效能监察检查验收、综合评价结果进行以下处置:
(一)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行政机关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2003〕16号)之规定,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完成任务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扣减年度目标分值,记工作差错一次,直至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并对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二)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效能监察组对效能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定,并将效能监察对象的奖惩材料移交组织部门存档,作为考核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和各级领导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奶业发展年活动作为农村重点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把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二)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要将目标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个环节;要层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加大效能督查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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