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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指定接待用烟有关问题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9-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指定接待用烟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4〕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的接待工作,树立我市名牌产品的对外形象,经市政府研究,指定郑州卷烟总厂生产的名牌卷烟黄金叶、河南新郑烟草(集团)公司生产的行优品牌卷烟金芒果、红旗渠为我市各级、各部门接待专用卷烟,各接待单位在接待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
二○○四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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