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指定接待用烟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4-09-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指定接待用烟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4〕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的接待工作,树立我市名牌产品的对外形象,经市政府研究,指定郑州卷烟总厂生产的名牌卷烟黄金叶、河南新郑烟草(集团)公司生产的行优品牌卷烟金芒果、红旗渠为我市各级、各部门接待专用卷烟,各接待单位在接待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

二○○四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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