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七届第9号)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主席令7届第 9号
颁布日期:1988-11-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七届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88年11月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

198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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