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公示和承诺制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文号:食药监办函[2011]174号
颁布日期:2011-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关于落实“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公示和承诺制的通知

食药监办函[2011]174号

在京各直属单位:

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是保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效果的重要措施之一。按照“小金库”专项治理有关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向主管部门承诺完成治理任务,并接受群众监督。为指导各单位落实公示和承诺制度,拟制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公示与承诺样稿(见附件1、2),供参用。

附件:1.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公示

2.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承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1:

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公示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2011年我单位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将严格按照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的步骤开展,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小金库”复查工作必须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我单位全面复查阶段发现的“小金库”情况公示如下:

除上述问题之处,我单位再无“小金库”。请广大干部职工监督。如发现还存在“小金库”问题,请举报。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010-88330945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本单位: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二〇一一年月日

(注:此公示需在单位宣传栏张贴或内网公示)

附件2:

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承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解决“小金库”这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防治“小金库”机制,坚决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本单位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全面复查等“小金库”治理工作,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步骤,扎实推进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坚决扫清工作死角。

二、严格执行“小金库”治理的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务求实效。

三、严格按照要求准时上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等报表,并保证数据完整、真实、全面、准确,不虚报、瞒报和漏报。

本单位承诺愿意主动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若承诺不实,愿意承担责任,并自愿接受处理。

财务负责人签字:

纪检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二〇一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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