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测绘院等3家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新增专业范围审查意见的公示

颁布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08-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天津市测绘院等3家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新增专业范围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天津市测绘院、河北省地质测绘院(河北省欣航测绘院)、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新增专业范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8月16日至2013年8月2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司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行业管理处

邮政编码:100830

联系电话:010-63882213

传真:010-6388221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公示意见表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2013年8月16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白银市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振兴装备制造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设机构职能等有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