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福建福清核电厂1、2号机组换料大纲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文号:国核安发[2015]82号
颁布日期:2015-04-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批准福建福清核电厂1、2号机组换料大纲的通知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恳请对福建福清核电厂1、2号机组换料大纲进行审评的报告》(福核发〔2014〕178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报送的福建福清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换料大纲》(001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换料大纲执行相关工作,确保核电厂换料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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