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文物督函〔2011〕1821号
颁布日期:2011-11-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文物督函〔2011〕18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全面了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状况,增强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国家文物局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情况调查”工作。现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情况调查表》及其填写说明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本省调查工作,根据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现状,按填写说明要求据实填写,必须保证填报率100%。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将调查表汇总后,于12月31日前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国家文物局督察司。

联系人:常金国联系电话010-59881619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情况调查表》

2.《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情况调查表》填写说明

http://www.sach.gov.cn/tabid/312/InfoID/31071/Default.aspx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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