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深圳动漫交易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深圳动漫交易会的通知

新广电办发〔201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影集团:

为推动国产动画优质项目投融资和版权交易,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宣传司、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将依托第十届深圳文博会,于2014年5月15日至1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共同举办第四届深圳动漫交易会。

第四届深圳动漫交易会将邀请境内外优质动漫制作机构、发行机构、播出机构、投融资机构、版权交易机构等,就国产动漫精品项目创作、生产、经营开展讨论、交流和交易,推动全国优秀动漫企业和项目与资本和市场相对接。

请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协调组织所辖区域内的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国家影视网络动漫实验园,所属上星综合频道、动画频道及少儿频道积极参加交易会。各参会单位要结合实际,做好信息发布、展示展演、交流交易、签约合作等准备工作。

接此通知后,请立即传达至所属有关动画产业基地、制作机构和播出机构。

深圳动漫交易会组委会联系方式:

深圳国家动漫画产业基地:

彭泰敏0755-2516006013724335930

李卉子0755-2516049213428796467

高子晗0755-2516000118603046866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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