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4年中医药新闻传播领导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4年中医药新闻传播领导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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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0-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4年中医药新闻传播领导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新函〔2014〕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机关各部门:
为提高中医药行业相关工作人员新闻素养和应对媒体能力,更好地引导舆论,满足公众对中医药信息需求,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相关要求,我局定于10月30日—31日在北京举办中医药新闻传播领导能力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新闻联络员;
(二)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
(三)入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信息发布专家库的专家。
二、培训内容
(一)如何借助全媒体平台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二)如何在新闻宣传中发挥专家团队作用;
(三)中医药舆情收集、研判与应对;
(四)危机传播与风险沟通讲解及演练。
三、培训时间
10月29日报到,10月30日—31日培训。
四、培训地点
北京市东直门智选假日酒店(北京市东城区春秀路1号,电话010-64169999—8166)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岩彭艳
联系电话:010—64843445、59957625
传真:010—64843445
电子邮箱:lydia_[email protected]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费、食宿费由我局承担,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填写《2014年中医药新闻传播领导能力培训班报名回执》(附件1),并于10月23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回执信息;
(三)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加培训人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附件1.2014年中医药新闻传播领导能力培训班参会回执.doc
文件类型:.doc9ce4f2bfed9f7ef7109083d15d33762c.doc(27.50KB)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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