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中国中医药年鉴》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中国中医药年鉴》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 文号:国中医药办综函〔2012〕1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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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8-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中国中医药年鉴》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综函〔2012〕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处),各有关单位:
《中国中医药年鉴》(以下简称《年鉴》)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的综合反映我国中医药事业和学术进展的史料性工具书。《年鉴》自1983年正式出版,已连续出版30卷。30年来,全国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认真组织,各中医药教育、科研、医疗、社团机构密切配合、积极供稿,参与编写的众多中医药行业专家、学者、工作人员默默无闻、辛勤付出,倾注了大量精力,为《年鉴》工作的开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为鼓励多年来在《年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调动中医药机构和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参与和支持《年鉴》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决定对《年鉴》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年鉴》编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此次表彰活动。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地区和单位的具体申报和推荐活动。
二、推荐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推荐范围
参与《年鉴》工作的单位(包括管理、教育、科研、医疗、社团机构等)和个人。
(二)名额分配
此次表彰活动具体名额分配见《〈中国中医药年鉴〉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推荐条件
(一)优秀单位
1.领导高度重视,将《年鉴》组稿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有明确的工作部署,建立规范的《年鉴》条目和资料收集、整理、查考机制或流程,落实专人负责,工作具有连续性。
2.贯彻落实《年鉴》工作管理办法,按组稿要求认真组织撰写稿件,报送材料全面、完整,无缺、漏报项目,内容真实、客观、实用、连续、精炼。
3.有严密的稿件审核制度,审核过程严格认真,确保组稿内容完整、数据权威、无泄密内容。
4.工作部署迅速,工作开展及时,基本做到每年3月底前完成组稿工作。
5.重视读鉴用鉴工作,积极推动本地区(单位)《年鉴》征订工作,每年征订量有一定增加。
(二)先进个人
1.热爱中医药年鉴工作,严谨细致,精益求精,不计得失,甘于奉献。
2.责任心强,重视平时资料收集、汇总;稿件撰写语言准确、规范、简洁、平实,注重信息的连续性、准确性;提供稿件内容真实、客观、完整、实用、连续,稿件质量较高。
3.严把稿件质量关,严守稿件逐级审核制度,严格遵照《年鉴》编纂流程,及时、按时报送稿件。
4.注重《年鉴》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年鉴》知识业务培训等,工作协调能力强,主动读鉴用鉴。
5.为《年鉴》创立、编纂、出版倾注了大量的精力,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
四、推荐办法
本次推荐活动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开展。
优秀单位由本单位申报或中医药管理部门推荐,报所属地区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
先进个人由本单位或中医药管理部门推荐,报所属地区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要求,审核确定本地区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报《年鉴》编委会审核。
局属(管)单位推荐的优秀单位(部门)、先进个人,报《年鉴》编委会审核。
参与《年鉴》(学术卷)编写的申报单位和专家,由《年鉴》(学术卷)编辑部统一组织推荐,并报《年鉴》编委会审核。
《年鉴》编委会按照推荐条件,组织对候选对象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单位需安排专门人员及时组织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正、有序开展。
(二)申报优秀单位需填写《<中国中医药年鉴>工作优秀单位申报表》(附件2)。申报先进个人需填写《<中国中医药年鉴>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
(三)请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于2012年9月14日前将候选对象申报表一式2份报送《年鉴》编委会。
六、联系方式
《年鉴》(行政卷)编辑部联系人:高欣、芮立新
联系电话:010-64405735/64405731
传真:010-6440573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8号易亨大厦16层1602室
邮政编码:100013
附件:
1.《中国中医药年鉴》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5691eb8f2b2aa34a38acef725e9c4848.doc(75.50KB)
2.《中国中医药年鉴》工作优秀单位申报表55307f516e0f099916c9711ead7de514.doc(42.50KB)
3.《中国中医药年鉴》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7a1f9693b94bc9bd59dd3bd0cde649c5.doc(43.50KB)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8月28日
附件1
《中国中医药年鉴》工作优秀单位
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部门或地区优秀单位名额先进个人名额
局机关88
局直属单位99
北京22
天津22
河北22
山西22
内蒙古22
辽宁22
吉林22
黑龙江22
上海22
江苏22
浙江22
安徽22
福建22
江西22
山东22
河南22
湖北22
湖南22
广东22
广西22
海南22
重庆22
四川22
贵州22
云南22
西藏22
陕西22
甘肃22
青海22
宁夏22
新疆22
兵团11
沈阳11
长春11
哈尔滨11
南京11
杭州11
济南11
武汉11
广州11
成都11
西安11
大连11
宁波11
厦门11
青岛11
深圳11
其他机构或组织1330
合计109125
附件2
《中国中医药年鉴》工作优秀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负责人
地址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
所属地区
中医药管理
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级中医药
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年鉴》编委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中国中医药年鉴》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工作单位
及职务政治面貌
主要事迹
单位意见盖章
年月日
所属地区
中医药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级中医药
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年鉴》编委会意见盖章
年月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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