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2015年11月2日至8日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情况的函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环办函[2015]1827号
颁布日期:2015-11-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通报2015年11月2日至8日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情况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15年11月以来,全国秸秆焚烧现象集中出现在东北地区,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形势严峻。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5年11月2日至8日,环境卫星遥感监测数据统计表明,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西、山东、河北、天津、河南、广西、海南、四川、甘肃等13个省(区、市)共监测到疑似秸秆焚烧火点885个,比2014年同期增加556个,增幅为169%。各省(区)火点数依次分别为黑龙江663个,吉林119个,辽宁54个,内蒙古19个,山西16个,其余省(区、市)火点数低于10个。从秸秆焚烧火点强度看,平均每千公顷耕地面积火点数排序为前5位的省份依次为黑龙江、吉林、辽宁、山西、内蒙古。其中黑龙江、吉林两省秸秆焚烧现象尤为突出,分别比2014年同期增加645%和120%,给大气环境质量带来严重影响。(2015年11月2日至8日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情况见附件)

请黑龙江、吉林两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秸秆禁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秋季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同时研究从源头上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从机制上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统筹部署及考核机制,扭转重堵轻疏、疏堵不畅的工作局面,切实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污染环境问题。

我部将继续加大卫星遥感巡查监测力度,在政府网站公布每日卫星遥感巡查监测秸秆焚烧火点分布情况,并密切关注东北地区秸秆焚烧污染防控情况,视情采取进一步措施。

附件:2015年11月2日至8日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情况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1月11日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附件:

2015年11月2日至8日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情况

排序

省份

火点数

(个)

火点强度

(个/千公顷耕地面积)

2014年

同期火点数

与2014年同期相比

1

黑龙江

663

0.0567

89

574

2

吉林

119

0.0238

54

65

3

辽宁

54

0.0167

138

-84

4

内蒙古

19

0.0034

12

7

5

山西

16

0.0049

8

8

6

山东

5

0.0007

3

2

7

河北

3

0.0005

3

0

8

天津

1

0.0029

2

-1

9

河南

1

0.0001

1

0

10

广西

1

0.0003

0

1

11

海南

1

0.0024

0

1

12

四川

1

0.0002

0

1

13

甘肃

1

0.0004

1

0

14

北京

0

0

2

-2

15

上海

0

0

0

0

16

江苏

0

0

0

0

17

浙江

0

0

0

0

18

安徽

0

0

0

0

19

福建

0

0

0

0

20

江西

0

0

1

-1

21

湖北

0

0

0

0

22

湖南

0

0

1

-1

23

广东

0

0

0

0

24

重庆

0

0

0

0

25

贵州

0

0

0

0

26

云南

0

0

0

0

27

西藏

0

0

0

0

28

陕西

0

0

0

0

29

青海

0

0

0

0

30

宁夏

0

0

3

-3

31

新疆

0

0

11

-11

合计/平均

885

0.00785

329

556

备注

本统计表中各省耕地面积数据来源于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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