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暨防止骗补突击检查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暨防止骗补突击检查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蚌政办〔2011〕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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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3-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暨防止骗补突击检查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蚌政办〔201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市财政局、商务局制定的《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暨防止骗补突击检查月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暨防止骗补突击检查月工作方案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2011年3月)
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已把2011年定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年,2月21日至3月31日期间,安徽省将开展家电下乡防止骗补突击检查月活动。为贯彻落实全省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商务厅《转发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加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防止骗补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财明电〔2011〕4号)要求,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步骤
(一)广泛宣传发动。从2月20日开始,全面部署“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年”各项活动,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同时,召开系统内、部门间及企业、网点等多种会议,安排部署。
(二)集中突击检查。2月21日~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开展“家电下乡防止骗补突击检查月”活动,严肃查处各类骗补行为,全面规范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市场秩序。
(三)健全工作机制。4月1日至年底,各地要针对各类骗补行为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强化措施,逐步健全防止骗补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督查验收。4月至6月,根据各地突击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的防止骗补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同时,做好迎接省督查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总结提升。7月至12月,各县区要针对省、市督查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强化对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监管。12月10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市财政局、商务局。各县区突击检查月活动和监管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家电下乡工作考核。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检查,突出重点。各县区要对辖区内所有相关网点进行全面摸排,检查面要达到100%。要重点检查销售网点是否建立产品进销存台帐,标识卡管理是否规范,代垫直补的手续是否齐全、有效,申领补贴的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合规等。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记录,对查实的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留取相关凭证。对销售补贴数据波动较大、总量过大及有疑点的网点要重点检查,反复抽查。市家电汽车下乡(以旧换新)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市检查组总体抽查面不低于10%,并利用多种方式100%回访。
(二)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县区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做好骗补行为的认定工作。要根据检查结果,经县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分别由主管部门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主体进行处罚,确保执行到位。主要处罚办法有:一是对存在骗补违规违法行为的网点,立即收回密钥、关闭系统,追回骗补资金,扣缴保证金。二是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轻微的可责令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由商务、财政部门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同时,财政部门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及有关规定,对网点和企业予以骗取资金10%以上至50%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吊销营业执照,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财政、商务等部门要督促基层部门严格落实政策,不偏袒不护短,对于惩处不力的,要对有关部门及其责任人予以问责。
(三)强化手段,务求实效。为保证检查工作有条不紊,取得实效,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省里规定的检查工作流程分步骤执行,不得遗漏减省,以确保突击检查月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实际效果。
(四)认真总结,巩固提高。突击检查月活动结束之后,各县区要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把总结报告以书面形式连同检查统计汇总表(见财明电〔2011〕4号文件附件)于4月8日之前报送市财政局、商务局。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进行布置并加强工作调度,财政、商务、工商、物价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合理分工,密切合作,切实抓好突击检查月活动。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各乡镇、街道财政所的兑付清算工作,商务部门负责销售网点的监管工作,工商部门负责检查销售网点的主体资格和销售规范工作,物价部门负责检查销售网点的价格规范工作。
(一)各县区政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协调作用,总揽工作全局,重点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由于涉及网点遍布各县区乡镇,网点规模、性质各异,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财政、商务、经信、工商、公安、税务、物价、质监等相关部门的精干力量,成立检查组,全力以赴,切实抓好监管年和突击检查月活动。各县区要作为辖区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安排专项经费,在人员、车辆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各项活动有效开展。
(二)各县区商务、环保、财政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家电以旧换新有关规定,认真审查购买人提供的资料、以旧换新凭证、购买新家电的发票、《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报表》、购买人居民身份证或相关法人单位的相关证明。对个人购买5台,单位购买50台的要100%回访。
(三)各乡镇、街道财政所要进一步完善兑付清算方式,认真审核兑付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仔细查验销售发票、户口簿、身份证、产品标识码和代垫直补委托书等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于手续不全、资料不齐的,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清算,凡发现未经核实而擅自清算从而导致骗补发生的,将追究财政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单次购买2台(含2台)以上家电下乡产品的要实行100%回访。
(四)各级财政、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管理部门的日常指导与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列入国家黑名单的企业,五年内不得享受省内各项扶持政策。
(六)各地要处理好防止骗补和加快兑付进度的关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防止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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