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蚌埠市2010年市本级政府预算编制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蚌埠市2010年市本级政府预算编制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蚌政办〔2009〕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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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0-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蚌埠市2010年市本级政府预算编制方案的通知
蚌政办〔2009〕108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蚌埠市2010年市本级政府预算编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蚌埠市2010年市本级政府预算编制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做好2010年度市本级政府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2010年市本级政府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2009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市经济运行出现了积极变化。但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依然存在,对财政增收牵动性大的新的支撑税源尚未形成,加上结构性减税减费等政策因素影响,预计明年我市财政收入特别是地方收入实现大幅度增长难度很大。在财政支出方面,自主创新建设、工业经济发展、民生工程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对财政资金需求较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政策性支出继续刚性增长。明年财政保稳定、保改革、保发展压力巨大,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努力增收节支,厉行节约,加强预算收支管理,科学合理编制2010年预算。
2010年市本级政府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
(一)综合预算原则。加强和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部门和单位组织的收入和安排的支出,必须全面完整地纳入预算,不得在预算之外留有收支项目。预算收支安排既要考虑实际需要,又要兼顾财力可能,做到综合平衡、略有结余,不编列赤字预算。
(二)有保有压原则。在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需求的基础上,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先安排“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方面支出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压缩日常工作经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依法理财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预算,除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外,一律不办理预算追加。确需追加的支出,须报市政府财政预算追加审批领导小组批准。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法律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政府收支活动透明度。
(四)注重绩效原则。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增强支出绩效意识,强化支出责任,将绩效评价贯穿整个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始终,注重绩效考评结果的应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2010年市本级政府预算编制工作重点
根据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2010年市本级政府预算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四大预算”组成。
(一)继续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编制。
1.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一是全力支持工业发展和自主创新。坚持工业的核心和主导地位,围绕国家扩大投资政策和产业振兴规划,抓住与央企合作发展契机,继续争取国家和省更多的政策扶持资金。继续整合各类工业发展扶持政策和资金,集中力量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继续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和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财税扶持政策,鼓励企业扩大规模,增产多销。推进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足额落实自主创新配套资金,支持创新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二是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足额安排省政府确定继续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配套支出,适当预留新增项目配套资金;支持城市大建设,加大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和城市管理等投入,继续增加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支出,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三是稳步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由各单位在部门预算中据实编制。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按照年人均在职12000元、退休8400元标准进行预留,编入单位预算。四是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和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预算中统筹考虑,适当预留,确保各项改革顺利实施。
2.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完善综合财政预算编制。一是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模式,各单位组织的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全部缴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二是政府非税收入预算应坚持积极稳妥、符合实际、力求准确的原则,按照前两年收入情况考虑政策性因素影响进行编制。三是政府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要坚持统筹安排的原则,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安排到具体项目。全额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收支脱钩管理,差额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管理。四是各单位要按照年初批复的收支预算执行,其组织的政府非税收入超过年初预算的,原则上当年只安排与超收收入相应的成本性支出。对当年确需安排的特殊项目支出必须严格履行预算追加审批程序,由单位提出具体支出项目,报市预算追加审批领导小组批准。对单位组织的政府非税收入小于年初预算的,相应追减预算支出指标。
3.完善定额标准体系,提高基本支出保障水平。一是加强部门预算基础数据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人员等基础数据库,夯实部门预算编制基础,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和管理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二是继续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五大班子人员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由每人每年5400元提高到6000元,一般行政单位由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到4500元。三是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20%,住房公积金提标增加支出优先从单位组织的非税收入中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予以补助。差额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缴存比例控制在5%—20%之间,所需资金由单位自行筹集。
4.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一是从严控制项目预算编制。按照零基预算原则,对各单位以前年度支出项目进行排查,对已经完成的项目要从项目预算中剔除。当年新增支出必须是市委、市政府已研究确定的重点项目。项目支出要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书,明确项目目标及预期产出和绩效。二是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对切块安排的农林水、科技、卫生、城市建设、教育费附加等支出,原则上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三是当年预算支出(已开工的工程项目支出除外)原则上不予结转。不予结转的项目确需下年度实施的,在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统筹编入下一年度预算。四是推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探索建立市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优先选择绩效目标明确、可考核性强、易于操作的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试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加强支出管理和编制预算的依据。五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部门和单位预算支出中,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应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予办理预算支出。
(二)规范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是政府性基金要全部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支出按相关文件规定安排到具体项目,专款专用。二是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按照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国家规定的征收标准,编制到具体的基金收入项目。土地出让金收入依据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参照近两年实际收入水平编制。三是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根据当年收入规模,按照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等因素确定,基金支出须经充分论证后合理安排,支出预算不得高于收入规模。
(三)探索编制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先行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等。二是社保基金收支预算编制。收入预算要综合考虑上一年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预测以及社会保险工作计划等因素。支出预算要根据社会保险享受对象人数增减变动情况以及待遇水平变动幅度合理安排。三是根据社会保障项目具有特定的收入来源和支出规定的特点,将社会保障资金按照不同项目独立编制预算,不同项目的资金收入不得混淆和替代,支出不得串换和挪用。
2.探索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一是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的,都要依法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根据财政当年取得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以及上年结转收入编制,主要包括利润收入,股利、股息收入,产(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三是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根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规模和规定的支出范围、标准进行编制。四是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管理,在摸清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底数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资金管理办法。
三、2010年市本级政府预算编制时间安排
2010年市本级政府预算的编制时间安排如下:
(一)2009年11月10日前,部门上报预算建议草案(一上)。各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发的预算编制通知要求,编制并上报部门收支预算,并按照财政统一制定的预算草案文本格式,编制部门预算草案文本,报送市财政局。
(二)2009年11月20日前,财政部门下达部门预算控制数(一下)。财政部门根据部门报送的预算建议草案,审核部门收支预算,结合当年财力等因素确定预算控制数,下达各部门。
(三)2009年11月25日前,部门反馈预算安排意见(二上)。各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核实各项收支项目,补充、完善政府采购预算,修改部门预算草案文本,报经部门分管市长同意后,向财政部门反馈意见。
(四)财政部门正式批复预算(二下)。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政府预算后,财政部门将部门预算批复至各部门、各单位。
四、2010年市本级政府预算编制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做好2010年政府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将预算编制工作列入单位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任务,确保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2010年政府预算。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要求,认真处理好部门需求与财政供给的矛盾,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把有限的财力用到部门和单位急需的事业上,确保重点支出。
(三)规范操作,提高政府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财政部门统一的预算编制格式和规范的预算编制方法,在合理测算的基础上,分别编制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各项数据要做到准确、可靠,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公开透明,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审查监督。所有单位的部门预算全部报送人大审查,报送人大重点审查部门应在“一上”阶段同时向市人大报送预算建议草案,并提供详细的预算编报说明,提高编报质量。完善向市人大预决算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增强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五)狠抓落实,按时完成2010年政府预算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及时、完整地编制2010年预算。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审核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工作,确保2010年预算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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