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宿政办发〔201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4日

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省2013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做好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

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号)和宿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宿秘〔2012〕25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特别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工作措施,推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深入发展。

二、强化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深入推进“四个一工程”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要求,配合市编制和法制部门对已编制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再清理、再确认、再完善。具有行政职权的部门要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要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明确本地区、本部门需要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的重要改革方案,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此项工作于6月底全面完成,市政府将适时通报完成情况。大力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和全过程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加强网络问政,有效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府决策和管理。

深入推进“四个一工程”建设,坚定不移地抓好以“一门进、一费清、一章结、一人包”为主要内容的政务服务工作。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基建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建设,执行行政审批“一章结”制度;实行各类企业注册“一表制”;对行政审批涉及的收费实行“一费清”;重大项目实行“一对一”帮扶的“保姆式服务”。

三、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拓宽公开领域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八大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八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抓好公开工作的落实,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信息公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本部门负责的信息公开标准,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及发布格式。积极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市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3〕10号)文件要求,牵头做好市、县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基层财政专项支出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民生工程资金的管理政策和分配结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将规范行业办事公开纳入本部门、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内容,进一步规范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

四、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服务运行机制

各县区、各部门要做好行政审批清理后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衔接工作,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对取消和转变管理方式的项目要加强监管,杜绝变通,防止反弹。对省级下放管理层级的项目,要做好承接和落实工作,要采取网上发布、窗口告知等多种形式,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情况。继续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和下放投资项目、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行政事业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都要做到审批职能归并到位、人员项目进驻到位、向窗口授权到位,加快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新机制。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通过事后监管、间接管理可以解决的前置条件、申报材料和层层审查。凡同一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全面推行并联审批或联合审批。积极推行前置审查和并联审批超时默认和缺席默认。研究制定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对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基层为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设,拓展基层政务服务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和部门信息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和形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统计办法。要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完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监督反馈等环节。要积极探索依托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并向基层延伸,力争做到全覆盖。各县区政府及部门要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整合政务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连接与融合。

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为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健全制度。整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资源,推动基层站(所)进驻为民服务中心。

六、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

制定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业务和技术标准。规范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管理和窗口办事行为,规范服务中心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

七、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保障

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要强化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培训计划,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政务服务专题培训班。强化监督考核,推进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加强廉政建设,强化风险防控,坚决防止政务服务中心成为权力寻租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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