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教育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3-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的通知
闽教基〔2014〕17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州一中、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大附属小学: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全面发展,更加合理地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的课时,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要求,对《福建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计划(试行)》(闽教基〔2004〕13号)中有关课程设置及比例进行修订(见附件),请各地组织学校认真遵照执行。
一、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是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排课程和课时的依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按照调整后的课程设置及比例编排课程表,认真开足开齐各类课程。
二、本修订意见将原来1~2年级体育课程由每周3个课时调整为4个课时,将原来7~9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程由每周2个课时调整为3个课时。学校应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1~6年级体育课程的课时应全部用于体育实践课教学,7~9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程可结合相关体育活动,使学生了解一些体育健康知识,但必须充分保证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学校要每天安排10分钟眼保健操。
三、晨会、班团队活动、科技文体活动等,由学校在地方与学校课程中自主安排。少先队活动要作为国家规定必修的活动课,1~8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其中,1~2年级少先队活动课时可在地方与学校课程中安排,3~8年级少先队活动课时可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安排。
四、书法教育以语文课为主,也可在美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中安排,其中1~6年级每天的语文课中要安排10分钟的写字练习,3~6年级每周安排1个课时用于毛笔字学习;7~9年级可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的课时安排书法教育活动。
五、学校要采用课程渗透和利用地方课程时间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公共安全教育,并安排必要的时间,开展自救自护和逃生实践演练活动。安全教育课程每年不少于12个课时,其中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1个课时。
六、各门课程均应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机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各类专题教育的内容应渗透在相应课程中进行,也可从地方和学校课程或班团队活动时间中安排。
附件:福建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修订)
福建省教育厅
2014年3月13日
附件
福建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修订)
年级
周课时数
课程
年级
九年
总课时(节)
九年课时
总计(比例)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省
国家
品德与生活
2
2
210
696
7.3%
7-9%
品德与社会
2
2
3
3
350
思想品德
2
2
2
206
语文
8
8
6
6
6
6
6
5
5
1950
20.5%
20-22%
数学
4
4
4
4
5
5
5
5
5
1425
15.0%
13-15%
外语
2
2
2
2
4
5
5
760
8.0%
6-8%
历史
与社会
历史
2
2
2
206
346
3.6%
3-4%
地理
2
2
140
科学
科学
3
3
3
3
420
828
8.7%
7-9%
物理
2
3
175
化学
3
105
生物
2
2
140
体育
4
4
3
3
3
3
1009
10.6%
10-11%
体育与健康
3
3
3
艺术
音乐
2
2
2
2
1
1
1
1
1
453
906
9.5%
9-11%
美术
2
2
2
2
1
1
1
1
1
453
综合实践活动
4
4
6
6
6
6
6
4
4
1602
16.8%
16-20%
地方与学校课程
周课时总量(节)
26
26
30
30
30
30
34
34
34
274
/
/
学年总课时(节)
910
910
1050
1050
1050
1050
1190
1190
1122
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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