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首届海峡两岸机械产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首届海峡两岸机械产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龙政办〔2010〕2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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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0-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首届海峡两岸机械产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2010〕2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首届海峡两岸机械产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0]260号)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扎实抓好各项筹备工作的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我市的产业政策、投资环境,深入开展招商项目的推介与洽谈,并筛选出一批高质量的投资项目在“机械博览会”集中签约。签约项目报市外经局汇总,联系人:池俊荣,联系电话:2999528、18950818828,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邀请客商参会和项目洽谈工作,组团参加“机械博览会”,组团方案于10月25日前报市“11.8”活动办公室,联系人:饶火火。
3、组织实施“机械博览会”各项活动的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按照分工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细化各自的工作方案,落实具体的责任人,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4、省政府已明确省政府新闻办、台办、经贸委、外经贸厅、贸促会、财政厅、高速公路公司等单位的工作职责,市直相关单位要加强与对应省直单位的联系、汇报工作,并将省直相关单位的工作动态每三天一次反馈至市“11.8”活动办公室,联系人:邓水铭。
5、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全力做好“机械博览会”的宣传、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举行,努力将首届海峡两岸机械产业博览会办成一届高水平、有特色、重实效、安全、成功的盛会。
市“11.8”活动办公室联系电话:2381108236110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首届海峡两岸机械产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0]260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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