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明政办〔2016〕4号
颁布日期:2016-0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明政办〔2016〕4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将《2016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推进方案和工作举措,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强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6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落实单位

一、着力推进转型升级,提高有效供给能力

1.对接省上制造业升级行动,落实扶持工业发展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市经信委、商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2.推动冶金及压延、汽车及机械装备、林产加工、纺织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力争传统产业实现产值1700亿元以上

3.抓好300项以上重点技改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200项以上

4.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实施“数控一代”“智能一代”工程,完成“机器换工”100台(套)以上,培育市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30家以上

市经信委牵头,市科技局、财政局、林业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5.发展壮大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及生物等新兴产业,加快推进三农氟化工二期、稀土分离厂、锂离子正极材料二期、永安石墨(烯)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项目,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产值600亿元以上

市经信委、环保局、生物医药办,各县(市、区)政府

6.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引导矿产开发“三集中、三延伸”,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市国土局、经信委、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

7.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抓好电商产业园建设,支持20家年销售额超亿元的电商企业发展,培育一批覆盖全产业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和第三方电商,拓展农村电子商务

市发改委、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8.扶持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和龙头企业发展,做大文化创意、工艺美术等产业

市文广新局、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各县(市、区)政府

9.发展壮大旅游业,支持泰宁创建国家全域化旅游示范区,加快开发三明郊野国家地质公园,大力发展特色民宿等乡村旅游,成立三明品牌景区营销中心,推进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安养并重转变

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10.繁荣商贸市场,加快万达广场等商业综合体建设,实施一批重点专业市场项目,培育壮大消费新业态

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11.积极发展健康、健身、家政等服务业,大力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多样化养老服务

市发改委、商务局、民政局、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12.加大房地产去库存力度,支持首套房、首改房刚需购房,鼓励商业地产转型,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

13.加快国家级高新区和省级重点园区建设,鼓励开展“二次招商”

市科技局、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

14.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新增众创空间和孵化器15家以上,新增小微企业4000家以上

市财政局、经信委、科技局、商务局、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

15.深化与清华、北大等高校产学研合作,建好中机院海西分院等国字号研究机构,实施70个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公共服务平台10家以上,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5家以上

市科技局、经信委、人社局、科协,各县(市、区)政府

16.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支持企业创建品牌和制修订行业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市质监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17.创新人才工作机制,落实“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大力培育本土人才,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在我市创业发展

市人才办、人社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着力强化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18.加快南龙铁路和三明南站、永安南站站房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全线开工兴泉铁路、浦梅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实施鹰厦线台江至荆西段改线工程;加快厦沙高速三明段和莆炎高速永泰梧桐至尤溪中仙段建设,力争开工莆炎高速尤溪中仙至三元莘口、明溪至建宁段,完成机场等4个互通及连接线工程,续建和新开工国省干线180公里

市交通运输局、铁办,各县(市、区)政府

19.加快建设海西天然气管网三明段一期、泰宁池潭电厂扩建等项目,开工建设大唐国际沙县热电联产、宁化风电等项目,深化三明核电、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建成三明安居、沙县镇头两座220千伏变电站,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市发改委、电力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20.实施新一批市政提升“五千工程”,加快充电桩(站)建设,推进市区南部新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成列东大桥改造工程,市区第二供水工程建成投用

市住建局、发改委、供电公司、国投公司、城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21.加快尤溪兴头、沙县双溪、永安溪源、明溪黄沙坑等中型水库及烟基水源工程建设,推进闽江上游重点流域防洪工程,抓好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

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22.推进“数字三明·宽带工程”和无线城市建设

市发改委、数字办、通信办,各县(市、区)政府

23.着力抓好464个列入省行动计划重大项目,完成投资460亿元以上,新开工20个以上,建成或部分建成70个以上。实施470个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80亿元以上,每个县(市、区)新开工、建成或部分建成项目各10个以上

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24.持续深化与中机院、中节能、中纺院等央企合作,跟进落实已签约民企、外企和省属企业项目,保持“月月有对接、月月有落地”

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25.抓好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争取和建设,继续实施一批增投项目和经营性项目,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引导作用

市发改委牵头,国资委、城投公司、国投公司等,各县(市、区)政府

26.积极示范推广PPP模式,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全年新增贷款120亿元以上

市发改委、财政局、人行、银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27.有效落实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

市国土局、林业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三、着力抓好现代农业,加快精准扶贫开发

28.严格保护耕地,加快粮食产能区和高产示范片建设,落实和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20万亩、总产稳定在110万吨以上

市农业局、粮食局、国土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29.强化“一区三园”建设,加大用电等政策扶持,培育和引进一批农业龙头企业

市农业局、供电公司等,各县(市、区)政府

30.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智慧农业,持续做强五大特色优势产业和20条特色农业产业链,积极发展林下经济

市农业局、林业局、粮食局、烟草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31.推行“互联网+农产品营销”“定制农业”等新型组织方式,扩大农产品销售

市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32.加强农业“五新”推广,加快“中国稻种基地”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33.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市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各50家,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

34.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加快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土地信托流转等经营模式,积极发展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

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35.加快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突出5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统筹用好老区苏区政策和扶贫开发专项资金,深化“348”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推进精准扶贫“九个一批”,实施精准扶贫“五项工程”“三大行动”,落实精准扶贫“新八种模式”,实现年度脱贫2万人,实施造福工程搬迁1.5万人以上,建设集中安置区20个以上

市农业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卫计委、林业局、水利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36.抓好“三品一标”认证,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

市农业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37.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着力优化城乡建设,打造更加美好家园

38.创新规划理念,优化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加强城市设计,推进“多规合一”,提高城市规划水平

市城乡规划局、发改委、国土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39.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抓好生态新城国家低碳城试点工作,抓紧实施中心城市快速通道二期、205国道市区过境段、306省道改线工程,建设梅列陈大至沙县富口、小蕉道路改线工程、万达至新行政服务中心等8条道路,推动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取得新突破

市交通运输局,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梅列、三元、沙县、永安政府

40.加快市区两级园区融合发展,抓好梅列工业新城、吉口新兴产业园、荆西智能机械装备产业园、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建设

市经信委等,梅列、三元区政府

41.推进洋溪、贵溪洋、徐碧、台江、富兴堡等重点板块开发,继续实施沙溪十里闽学文化长廊、绿道三期等重点项目,提升市区经济实力和城市品位

市国土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林业局、城投公司等,梅列、三元区政府

42.坚持以城促产、强产兴城,突出“一县一园区”,做大“一县一业”,壮大县域特色经济

市发改委、经信委、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43.推动永安、大田分别建设国家级和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深化尤溪洋中镇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抓好省市级重点乡镇改革发展

市发改委、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44.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引导人口优先向城市和建制镇转移

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45.继续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延伸拓展“点线面”攻坚,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整治水平

46.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综合执法,推广“街长制”“微城管”,继续深化“两违”综合治理

47.加强社区建设,推进老旧社区改造,规范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市住建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48.加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市住建局、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

49.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和优化公交线路,新建公共停车泊位1500个以上,有效缓解出行难、停车难等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

50.创新村庄建设与治理模式,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行动,整治村庄130个以上,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0个以上

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

51.深化南方林区生态文明建设综合配套改革

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52.抓好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力争3个县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建成国家森林城市

市环保局、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53.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完成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236.9万亩,综合治理水土流失24.5万亩

市环保局、林业局、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54.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完善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实施50项重点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推进一批重点脱硫、脱硝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市经信委、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55.深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贯彻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全面落实“河长制”,强化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市环保局、农业局、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56.开展燃煤锅炉、扬尘粉尘、机动车尾气等专项整治,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

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57.严格落实环保监管“一岗双责”,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58.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五、着力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59.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林业经营组织,拓宽林业融资渠道,设立三明林权交易中心,力争新型林业经营组织覆盖面达50%以上、新增林权抵押贷款15亿元以上

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60.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三医”联动,探索医养结合发展新路子,全面实行医用耗材(检验试剂)联合限价采购,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争创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

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

61.深化沙县农村金融改革,推广村级融资担保基金等做法,发展普惠制金融。继续实施“引银入明”工程,新引进2家以上区外银行

市银监局、人行,各县(市、区)政府

62.推动企业上市,支持企业在“新三板”、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鼓励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项目收益债券,做好城投、国投、交建等公司发债工作,鼓励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

市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人行、国投公司、城投公司、交建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63.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规范民间融资行为,依法处置信用违约,严守金融风险底线

市金融办牵头,市公安局、法院、银监局、人行等,各县(市、区)政府

64.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

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

65.抓好财政体制改革,整合不同部门管理的同类资金,稳步推进营改增扩围工作,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66.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市政府办牵头,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67.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推动钢材、水泥、纺织、汽车及机械装备等优势产能“走出去”

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68.积极复制推广自贸区试验创新成果,加强与沿海口岸通关协作,抓好平行进口汽车展销中心等项目建设,完善“陆地港”口岸和保税仓储功能,推进机场空港规划建设

市商务局、海关、检验检疫局、生态工贸区管委会、机场办等,各县(市、区)政府

69.加快培育一批出口基地和龙头企业,促进生产型企业出口稳定增长

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70.用好林博会、台湾农民创业园、朱子文化园、宁化石壁海峡两岸交流基地等平台,深化明台经贸、文化、科技等领域交流合作

市台办、林业局、文广新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71.完善创业就业政策,新增城镇就业2.2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万人以上

72.扩大全民参保登记试点范围,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73.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

市民政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74.加大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力度,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4800套,基本建成3500套

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

75.继续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76.启动“教育强县”创建工作,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城区中小学扩容工程等项目,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77.支持三明学院向应用型院校转变,争创国家、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78.推动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等中高职院校创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教育试点,加快培养一批中高级产业技术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建立区域性职教联盟,支持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建成市职教园区

市教育局、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79.推进继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老年教育加快发展

市教育局牵头,市残联、民宗局、老年大学等,各县(市、区)政府

80.深化“六联六创”服务方式,确保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功

81.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加快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

82.推进三歌文化传媒等院团整合改革

83.鼓励文化精品创作,繁荣发展社会科学、文学艺术事业

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

84.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儿科、产科等专科建设,提升疾病防控能力

85.优化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全面实施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

86.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发展老年体育,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建成市少体校新校区

市体育局、老体协,各县(市、区)政府

87.推进企业入驻“正统网”

市统计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88.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

89.抓好第二轮修志工作

市方志委,各县(市、区)政府

90.完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创建成果

市文明办,各县(市、区)政府

91.深化“平安三明”建设,推进城乡社区服务管理网格化,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扎实做好反恐维稳工作;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处理信访事项

市综治办、公安局、信访局,各县(市、区)政府

92.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市安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93.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履行立法职权,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推进依法决策,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市政府法制办、司法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94.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和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

95.认真执行“四张清单”制度,优化审批服务,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项目全程代办,落实“马上就办”

96.规范提升中介服务水平,整合构建统一开放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市编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97.坚持“四下基层”,继续开展“千名干部服务千家企业”活动,切实帮助基层、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市经信委、人社局牵头,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

98.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深入开展“敢担当、解难题、立新业”活动

市发改为、商务局、效能办牵头,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

99.加强效能建设,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整治“庸懒散拖”和为官不为等问题

市效能办牵头,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

100.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101.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实行预算公开透明

102.加大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牵头,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

延伸阅读

定西市城市规划实施办法(试行)

关于贯彻国家体委、劳动人事局、财政部《关于印发“运动员退役费”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意见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