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继续深入开展竹业开发竞赛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明政办〔2012〕24号
颁布日期:2012-03-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继续深入开展竹业开发竞赛活动的通知

明政办〔2012〕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持续做大笋竹特色产业,促进林农增产增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2012年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竹业开发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安全为基础,以先进科学技术为指导,以生态系统管理为途径,围绕“高产、优质、高效、安全和可持续”的笋竹产业发展目标,持续推进产业升级,促进竹林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互动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林业多种功能和生态产品、林产品供给能力,为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绿色增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市新建高效丰产竹林基地10万亩,改造低产竹林35万亩,推广BNP毛竹增长剂4000亩,完成竹山道路开设1000公里,修建竹山灌溉蓄水池8000立方米,新增笋竹加工企业40家,跟踪推进重点项目13项,实现竹业总产值92亿元,比增10%(详见附件)。

三、竞赛考评办法

(一)检查方法

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的办法,在各县(市、区)自查基础上,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2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查1个村,检查高效丰产竹林培育、竹林低改抚育、竹山基础设施建设、科技示范片和竹业开发示范项目建设等项目。对重点项目、新增笋竹加工龙头企业和笋竹产品品牌建设进行逐个核查;对产量产值、科技成果应用等结合纳税及财务凭证进行核实。竞赛活动的具体检查评比细则由市林业局负责制定。

(二)分值安排(总分100分)

1.竹资源培育(25分)。包括高效竹林丰产培育、竹林低改、抚育管理、BNP毛竹增长剂推广应用、示范片建设。

2.竹山基础设施建设(15分)。包括竹山道路开设和竹山灌溉。

3.笋竹产业化经营(35分)。包括产业集群、品牌创建、招商引资、竹业产值和市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等。

4.产业发展环境(10分)。包括组织保障、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等。

5.竹业开发项目建设(10分)。主要考核省、市下达的资金扶持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6.竹业表报工作(5分)。包括调度统计、信息报送、工作总结等。

7.奖扣分。对笋竹资源培育、产业发展、项目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的,予以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或挪用项目资金的,予以扣分。

(三)表彰奖励

市政府将对竹业开发先进单位和成绩显著单位进行表彰、奖励。考核评比总分低于100分、未完成当年目标任务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作出书面说明,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充实竹业开发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着力抓好资源培育、产业发展、政策扶持、典型示范等工作,确保竹业开发竞赛活动的顺利实施。

(二)组建合作组织。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采取政府引导、林农自愿的原则,利用亲情、友情和技术为纽带,组建各种竹业合作经济组织(林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提高竹业经营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和品牌化水平。

(三)推进产业升级。要充分利用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和海峡两岸林业博览会等招商引资平台,广泛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新办笋竹精深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努力实现原料基地化、生产规模化、管理现代化、产品品牌化、产业集群化,持续做大做强笋竹产业。

(四)抓好典型示范。实施科技兴竹战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突出抓好现代农业(竹业)发展、BNP毛竹增长剂推广和笋竹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建立一批示范片、示范户、示范企业。

(五)制定优惠政策。各县(市、区)要从政策、项目、资金、税收、融资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笋竹产业发展环境。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相关附件:

三明市2012年竹业开发竞赛活动任务表.doc

三明市2012年竹业开发重点建设项目表.doc

http://www.sm.gov.cn/zwgk/zxwj/zfbgswj/201203/t20120319_1567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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