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安排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文号:定政发[2011] 41号
颁布日期:2011-04-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安排意见的通知

定政发[2011]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

《2011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定西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2011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安排意见

加强政府廉政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政府机关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是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的迫切需要。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1年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十一届省纪委第六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思路和战略部署,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深入纠风治乱,促进廉政勤政,着力构建和完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政府机关建设,为促进全市是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探索和拓宽服务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确保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宏观调控、“三农”工作、经济结构调整和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大对扩大内需、灾后重建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落实任务不到位、执行政策措施打折扣、项目建设进展缓慢、资金利用效率不高和工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和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防止发生截留、挪用、贪污等违纪违法问题。

(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促进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一要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在去年全面排查2008年以来工程建设项目突出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治理政府系统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实施中招标投标弄虚作假、非法批地用地、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工程质量低劣等问题,完善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监督机制和促进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今年特别要对近年来群众举报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权谋私问题。二要继续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在各县区、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领导机关、权力部门、有资金支配和收费职能的部门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小金库”问题的发生,对顶风违纪私设“小金库”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巩固治理成果,对已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切实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三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着力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廉政准则》执行落实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范用权。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必须按要求如实报告本人收入、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事项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外境外的情况。坚决整治收送礼金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的行为。对收送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以收送同等数额现金查处。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职务消费行为和奢侈消费风气。

(三)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公路“三乱”、涉农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认真解决土地和房屋征收征用中侵害群众权益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房屋、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的补偿,要切实保护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允许行政强制拆迁,更不得采取暴力和威胁等手段强迫搬迁。二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各项规定,严禁截留、侵占、挪用教育经费。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管理的力度,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坚决序,继续落实主要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认真清理整顿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大力整顿医疗服务秩序和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院和医生的用药、治疗和服务行为。完善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体系,防止套取资金、违规报销等现象发生。四是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坚决落实粮食综合直补、大型农机具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深入开展减轻农民负担的专项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借新农村建设、土地征用、宅基地审批之机搭车收费、变相摊派。五是继续治理公路“三乱”。坚持对重点路段、热点路段开展明查暗访,对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必须坚决禁止,严肃查处。

(四)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和违纪行为。继续坚持从严治政的方针,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实施监督的重要手段,重点查处政府系统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和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职权插手工程建设、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同时,要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注重从专项治理、执法监察、专项检查、纠风工作和审计监督中发现案件线索,切实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

(五)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抓好源头预防腐败工作。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建设,加大创新力度,不断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努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问题,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特别要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巩固和拓展先进性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强化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深化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行业实际,抓紧建立健全腐败风险教育机制、排查机制、预警机制和化解机制,全面开展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腐败“风险点”查找活动,努力实现腐败风险排查、预警、化解和监管工作的全覆盖。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对现有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继续进行认真清理。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项交由企业、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完善许可方式,规范许可程序,压缩许可时限,明确许可各个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及投资体制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推进综合预算,把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扩大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范围。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监督体系,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管理;继续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提高投资效益。

(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工作效率不高、工作作风拖沓、服务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够的“拖、浮、庸、懒、散”等“机关病”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认真解决“文山会海”、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屡禁不止的问题。各级行政机关切实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对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要全面贯彻执行。坚决反对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三公”支出要进一步削减,因公出国出境团组数和人数也要减少;公务出差、公务接待要严格控制经费,严格执行标准,严禁赠送礼品。进一步压缩会议,严格执行会议申报、审批制度,改进办会方式,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要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从严控制各种评比、达标活动,积极建设节约型机关。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目录,精简办事程序,积极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办理,不断扩大公开的范围和领域,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继续开展作风整治活动,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巩固去年作风集中整治活动成果,继续深入开展作风整治活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落实基层群众反映和投诉的问题,对久拖不查、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要把严格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贯穿于作风整治的各个环节,确保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切实防止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等侵害群众权益的问题;要健全完善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七)创新绩效评估机制,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行政机关的效能建设考评要突出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的实际绩效,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要突出履行职责、工作效果、廉洁从政,坚持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领导考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将效能建设纳入各县区、各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凡效能建设不合格的,年终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公务员的业绩、行政投诉及处理、追究行政责任等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提拔晋级、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以加强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为主线,着力营造宽松透明的政策环境、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和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要推进阳光权力,对承诺兑现情况进行清查,实行执法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定期公示制度,建立市场诚信评估体系,加大失信曝光力度,优化信用环境。要建立行政问责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单位和个人被有效投诉的,按照规定追究单位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同经济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突出“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抓好本地、本部门的廉政建设。各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主动担负责任,细化目标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

(二)积极构建惩防体系建设基本框架。要切实增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市上确定的工作任务,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各项工作。特别要把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各县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分工的任务,精心安排好每一步骤、每一环节的工作,确保惩防体系建设的顺利健康开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级监察机关要督促和协助相关部门对发生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从行政管理工作的重点部位、薄弱环节以及突出问题入手,查找管理体制、机制、制度以及工作程序上的漏洞,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体制机制,规范监督管理,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探索推进行政管理体质改革,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稳步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司法公开、司法回避、司法问责制度,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深化财税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取消预算外收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积极探索和推广“电子监察系统”,把廉政建设融入行政管理的全过程,使之真正发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审计机关要强化对财政收支、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责令纠正。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专门机关的依法监督,自觉规范施政行为,以廉政勤政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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