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实施限价猪肉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实施限价猪肉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0-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实施限价猪肉工作方案的通知
右江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百色市实施限价猪肉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百色市实施限价猪肉工作方案
为了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平抑猪肉价格,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确保实现全区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采取非常措施,通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对市场投放限价猪肉,降低猪肉销售价格,抑制物价上涨,确保实现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减轻人民群众生活压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领导机构
成立百色市实施限价猪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韦瑞灵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陶荣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王国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序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阮廷帅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杨绍辉市商务局局长
钟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韦凌娜市物价局副局长
谭少芬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文振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文燕右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屠宰场监管组和市场监管组,其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主任:余显琳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员:周进忠市商务局运秩科科长
何秀峰市商务局财务科副科长
工作职责:负责草拟实施限价猪肉工作方案及相关请示、汇报;收集实施限价猪肉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材料,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屠宰场监管组、市场监管组开展工作;指导屠宰场监管组、市场监管组做好基础财务资料以及补贴资金结算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联系电话:2833605。
(二)屠宰场监管组
联系领导:林天亮市商务局副局长
谭少芬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组长:黄成钢市屠宰办第一副主任
副组长:王森林市屠宰办副主任
成员:从市屠宰办(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在屠宰场监督、核定屠宰场每天供应的限价猪肉数量和重量,并做好结算基础材料和工作人员出勤登记;每天上午8:20前,将准确的限价猪投放量及零售商名单提供给市场监管组。
(三)市场监管组
联系领导:余显琳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钟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韦凌娜市物价局副局长
文燕右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1.人民市场监管小组
组长:梁波右江区商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黄山荣右江区工商分局人民所所长
组员从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右江区物价局、市工商局右江分局、市场服务中心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2.东风市场监管小组
组长:莫文翔右江区物价局副局长
副组长:周锡林右江区工商分局东风所所长
组员从市商务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物价局、右江区商务局、右江区物价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右江分局、右江区经贸局、东风市场管理中心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3.向阳市场监管小组
组长:黄辉右江区商务局干部
副组长:梁燕芬市工商局右江分局干部
组员从市商务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右江区物价局、右江区市场服务中心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4.拉域市场监管小组
组长:杨清右江区商务局干部
副组长:黄华科市工商局右江分局干部
组员从市商务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右江区物价局、百城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1.市商务局每天8:30前,负责将准确的限价猪投放量及零售商名单报送各市场监管小组;
2.各监管小组每天8:50收票及核验限价猪,9:00正式销售;
3.各监管小组要将监管工作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发现销售点不按规定销售的当即责令纠正,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限价猪肉销售资格;
4.各监管小组要将当天监管工作情况(投放量、销售量、存在问题及建议、工作人员出勤等)形成书面材料,经组长签字后,于当天下午4:30前报送市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物价局);
5.监管人员必须每天8:30前到市场,并挂牌上岗,不能擅自离岗。特殊情况需要离岗,必须报组长准许并落实人员顶岗后方可离岗。
三、主要措施
(一)设立限价猪肉销售点。分别在百色人民市场、东风市场、向阳市场、拉域市场设立限价猪肉销售点。
(二)实行限时、限量、限价销售。从2011年8月20日至2011年11月19日,共三个月,在百色城的上述四个市场每天限价供应150头猪的猪肉,每天上午9时开始销售,销售价低于市场价3元/斤。限定每位消费者每日购买量不超过2斤。
四、补贴办法及资金结算
(一)补贴对象。由商务部门直接补贴给屠宰场。限价猪肉销售点从百色华泰、城东、城西三个屠宰场购买边猪肉,按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在指定市场(百色人民市场、东风市场、向阳市场、拉域市场)进行销售。
(二)补贴金额。投放的限价猪肉按边猪每斤补贴给屠宰场3元。
(三)补贴的申领。供应限价猪肉的屠宰场按批发的限价边猪肉数量制表,经商务、水产畜牧、工商部门核准后,定期向市商务局申报领取补贴。
(四)补贴资金核拨与结算。市财政局根据限价猪肉供应计划和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到市商务局,市商务局牵头,物价、工商等部门共同汇总填报、确认限价猪肉投放市场数量数据资料,报市财政局结算。
五、限价猪肉销售摊点的确定
百色人民市场、东风市场、向阳市场、拉域市场的所有猪肉销售户,均可自愿向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申请参加限价猪肉的销售工作。
六、职责分工
(一)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保障限价猪肉供应;会同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共同派监管人员在屠宰场监督、核定屠宰场每天供应的限价猪肉数量和重量,配合工商等部门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管。
(二)市物价局:负责协调解决各部门在监管限价猪肉销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限价猪肉的价格监管,核定猪肉的批发价和零售价,并制作公示牌在各销售点公示;会同工商、商务部门与各限价猪肉销售摊点签订协议。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进行监管。
(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限价猪肉销售点的日常销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各销售点每日购进限价猪肉的数量、重量,并造表送市调控办和市商务局;维护限价猪肉销售市场秩序,确保亮牌、亮价、足额销售,限定每位消费者每日购买量不超过2斤。
(四)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限价猪肉的检疫,确保肉品安全;与市商务局共同派监管人员在屠宰场监督、核定屠宰场每天供应的限价猪肉数量和重量。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进行监管。
(五)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补贴资金,及时给市商务局核拨补助资金;指导市商务局做好账务工作,规范限价猪肉的出厂、销售等环节的基础财务资料;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
(六)市委宣传部:加强政策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在媒体上公布限价销售点和限价猪肉价格等相关信息。
(七)市公安局:及时处理限价猪肉供销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治安管理问题。
(八)右江区人民政府:确定具体承担限价猪肉销售的摊点(造表登记备案);维护限价猪肉的市场销售秩序。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平抑猪肉价格,抑制物价上涨,对于减轻人民群众生活压力,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责任分工,做好落实。
(三)加强协作,保障市场供应。
商务部门牵头做好限价猪肉销售过程的生猪供应和会同水产畜牧部门做好定点屠宰监管工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价格监测。
物价部门要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进行监管,对实施后的物价调控效果及时进行评估,同时对由此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及时提出应对措施,报市领导作决策参考。
(五)加强市场监管。
右江区人民政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加强猪肉市场日常监督管理,维护限价猪肉销售秩序。如发现限价销售点销售价高于最高限价或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该销售点当天的补贴,并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销售资格。同时要预防限价销售期间引发抢购事件发生。
(六)做好政策宣传。
宣传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预防因媒体过度炒作而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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