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崇左市扩权强县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崇左市扩权强县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3-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崇左市扩权强县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崇左市扩权强县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2012年崇左市扩权强县工作推进方案
为确保《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0〕72号)确定下放的721项管理事项落实到位,根据全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及《2012年全区扩权强县工作推进方案》(桂政办发〔2012〕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安排
(一)2012年3月初成立全市扩权强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审核组、培训组、宣传组、考核督查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市监察局、绩效办、编办、政府督查室、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法制办等部门组成,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放权部门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扩权强县推进工作机构,并于3月中旬将成立机构的正式文件报市扩权强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2012年3月底前召开全市扩权强县推进工作动员会,对全市扩权强县推进工作进行部署。
(三)逐项梳理审定桂政发〔2010〕72号文件确定的自治区下放县级实施的721项管理事项下放方案。市各放权部门要在2012年3月底前将每个事项的具体下放方案送交市法制办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会审,并在2012年4月底前公布审定后的下放方案(市法制办牵头,市监察局、编办、发展改革委、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水利局、林业局、文化局、民政局、环保局、工商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派人参加审定)。
(四)自治区和各市公布下放县级实施的事项下放方案后,各县(市、区)要尽快制定本县(市、区)的接收方案和该管理事项实施流程图并予以公布。对自治区和各市下放的管理事项,各县(市、区)要确保在2012年5月20日前进驻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2012年5月中旬前组织参加自治区相关培训工作。根据桂政办发〔2012〕27号文件精神,自治区扩权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于2012年5月1日—5月15日由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牵头组织扩权强县相关培训,培训分为扩权强县推进工作培训和县级实施下放管理事项业务培训。扩权强县推进工作培训对象为自治区和市各放权部门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县级实施下放管理事项业务培训对象为县级部门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和市法制办要负责组织我市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将培训情况于2012年5月25日前报市扩权强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市法制办配合)。
(六)开展全市大督查。2012年6月上旬,督促检查扩权强县工作的推进进度,逐项检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县(市、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6月中旬前完成整改,确保2012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扩权强县推进工作。2012年11月,再次对全市扩权强县推进工作进行一次全市性督查(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绩效办、市各有关部门参加)。
(七)保障经费。市级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由市扩权强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下设小组提出本组的工作经费预算,送市扩权强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安排;各县(市、区)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由各县(市、区)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八)加强宣传。市本级各主要新闻媒体要制定宣传计划,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树立典型经验,为顺利推进扩权强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负责)。
(九)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桂政发〔2010〕72号文件精神,确保2012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扩权强县推进工作,各级各部门不按时完成工作的,市监察局予以问责。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扩权强县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具体措施,分解落实责任,认真抓好落实,不定期对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桂政发〔2010〕72号文件情况进行检查。强化上下联动配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负责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并指定具体办理行政审批工作的主要业务人员作为联络员,于3月中旬前报市扩权强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扩权强县推进工作需要抽调人员的,各级各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每月5日前各级各部门要将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进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市扩权强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定期以简报的形式报告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考核力度。我市将扩权强县推进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制定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对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的推进工作情况严格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业绩评价。
附件:2012年全市扩权强县工作推进时间进度表
2012年全市扩权强县工作推进时间进度表
工作安排
牵头配合部门
完成时间
成立市扩权强县工作领导小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已于2012年3月6日发文成立
召开全市扩权强县工作动员会,对2012年的工作进行部署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底前
建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每月5日前各级各部门要将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进工作情况全面报告市扩权强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级各部门配合
2012年3月-12月
市各放权部门将每个事项具体下放方案送市法制办会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审定
市法制办牵头,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各放权部门配合
2012年3月底前
逐项梳理审定桂政发〔2010〕72号文件确定的自治区下放县级实施的721项管理事项下放方案,并在4月底前公布审定后的下放方案
市法制办牵头,市监察局、编办、发展改革委、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水利局、林业局、文化局、民政局、环保局、工商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配合
2012年4月底前
工作安排
牵头配合部门
完成时间
各县(市、区)要尽快制定本县(市、区)的接收方案和该管理事项实施流程图并予以公布。对自治区和各市下放的管理事项,各县(市、区)要确保在2012年5月20日前进驻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2年5月20日前
负责组织参加扩权强县推进工作培训和县级实施下放的事项培训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市法制办配合
2012年5月1日-5月15日
开展全市大督查,逐项验收下放事项的交接情况,限期整改
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绩效办配合
2012年5月20日-5月30日
进行全市性督查,确保全市扩权强县工作全面完成
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绩效办配合
201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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