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桂林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桂林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 | 文号:市政〔2013〕109号 |
|---|---|
| 颁布日期:2013-08-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桂林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临桂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关于加快桂林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31日
关于加快桂林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
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的政策实施,桂林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年都在超负荷运行,市区义务教育“入学难”问题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为落实《桂林市教育布局调整规划(2011-2020)》(市政城控函〔2011〕4号),缓解市区义务教育“入学难”问题,适应桂林建设特大城市和国际旅游胜地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13-2015年,完成13所现有学校改扩建项目建设任务;启动19所新建学校建设、筹备任务。其中,在19所新建学校中,有3所新建小学建成投入使用,5所新建小学和1所新建初中完成80%投资任务;4所新建小学在2015年内开工建设,1所新建小学和5所新建初中完成征地、项目建议书等前期工作。
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9.52亿元,其中:2013-2015年完成投资6.31亿元,完成征地856亩。项目全部建成(2017年)后,新增校舍面积约25.1万平方米,可扩容学生27880人,需新配备教职工1605人;其中,至2015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校舍面积约9.5万平方米,可扩容学生10000人,需新配备教职工485人。
二、责任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新建初中)项目建设和管理由县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各城区、临桂县政府应做好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前做好教育土地储备、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师资配备等工作,确保各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和投入使用,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按现分工体制,临桂新区管委会承担临桂新区新建义务教育学校的项目建设任务,并于建设完成后及时移交给当地政府接管。
三、建设进度(详见附件2)
(一)任务分解
1.象山区
2013年:10月底前开工南溪山小学1个改扩建项目和将军桥小学二期1个改扩建项目;年内完成迎宾一小的征地、用地指标申报和项目建议书工作。
2014年:年内开工建设迎宾一小;年内完成红太阳小学的征地、用地指标申报和可研工作。
2015年:累计完成迎宾一小总投资的80%;6月底前开工建设红太阳小学;年内完成德天中学的征地、用地指标申报和可研工作。
2.秀峰区
2013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榕湖小学琴潭分校;10月底完成琴潭实验学校控规和校园总平规划、12月底前开工其2个改扩建项目。
2014年:累计完成榕湖小学琴潭分校总投资的80%;年内开工并投入使用矮山塘小学1个改扩建项目。
2015年:8月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榕湖小学琴潭分校;年内开工并投入使用琴潭实验学校另2个改扩建项目。
3.叠彩区
2013年:年内完成城北小学的征地、用地指标申报和项目建议书工作。
2014年:3月底前开工芦笛小学2个改扩建项目;8月底前开工大河中心校1个改扩建项目;年内开工建设城北小学;年内完成芳华小学的征地、用地指标申报和可研工作。
2015年:累计完成城北小学总投资的80%,7月底前开工建设芳华小学和胜利小学1个改扩建项目;年内完成城北中学的征地、用地指标申报和可研工作。
4.七星区
2013年:10月底前开工火炬中学、穿山中学各1个改扩建项目;年内开工建设漓东小学;年内完成东城二小的征地、用地指标申报和项目建议书工作。
2014年:累计完成漓东小学总投资的80%;8月底前开工建设东城二小和开工辰山小学1个改扩建项目;年内完成江东小学的征地、用地指标申报和可研工作。
2015年:累计完成东城二小总投资的80%;6月底前开工建设江东小学;8月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漓东小学;年内完成江东中学、七星中学的征地、用地指标申报和可研工作。
5.雁山区
2013年:9月底前开工大埠中心校2个改扩建项目。
2014年:9月底前开工大埠中心校、三合中心校共5个改扩建项目;12月底前开工君武小学1个改扩建项目。
2015年:年内完成雁山一小(良丰农场子弟学校搬迁)的征地、用地指标申报和可研工作。
6.临桂县
2013年:年内开工建设麓湖国际社区小学(临桂新区小学(3))。
2014年:累计完成麓湖国际社区小学总投资的80%。
2015年:8月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麓湖国际社区小学。
7.临桂新区
2013年:年内完成临桂新区初中(1)和临桂新区小学(2)的可研工作。
2014年:7月底前开工建设临桂新区小学(2);10月底前开工建设临桂新区初中(1);年内完成临桂新区小学(4)的可研工作。
2015年:累计完成临桂新区小学(2)总投资的80%;累计完成临桂新区初中(1)总投资的80%;8月底前开工建设临桂新区小学(4);年内完成临桂新区初中(2)的征地、用地指标申报和可研工作。
8.市本级
2013年:年内完成临桂新区小学(1)的征地、用地指标申报等前期工作。
2014年:8月底前开工建设临桂新区小学(1)。
2015年:累计完成临桂新区小学(1)总投资的80%。
(二)进度要求
1.2013年度开工的现有学校改扩建项目须在2014年9月前投入使用;2014年度开工的现有学校改扩建项目须在2015年9月前投入使用。
2.2013年度开工建设的新建学校须于2015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
3.2014年度开工建设的新建学校须在2013年内完成其征地、用地指标申报等前期工作;2015年度开工建设的新建学校须在2014年内完成其征地、用地指标申报等前期工作。
四、资金筹措
五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新建初中)建设资金原则上由各辖区城区政府负责筹措;临桂县新建小学建设资金原则上由临桂县政府负责筹措;临桂新区新建小学、初中建设资金原则上由临桂新区管委会负责筹措。预计2013-2015年所需建设资金约6.31亿元,主要从以下渠道进行筹措解决:
1.市教育附加按规定分配五城区资金约2.11亿元(含市统筹30%资金)。
2.市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取教育资金可安排五城区资金约0.99亿元。
3.以前年度已安排五城区建设资金0.3亿元。
4.中央、自治区上级资金,预计可争取约0.33亿元。
5.市本级基本建设资金每年提取10%安排用于教育项目建设,三年共计约0.5亿元。
6.临桂县政府协调房地产开发商配套建设1所小学,投资0.33亿元。
7.临桂新区管委会筹措临桂新区学校建设资金1.3亿元,其中2所小学0.5亿元拟为房地产开发商配套投资。
8.五城区政府其他资金(包括引入民间资金)筹措0.45亿元。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机构。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桂林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部门职责详见附件1),成员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绩效办、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人防办、市环保局、临桂县政府、临桂新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建设重大事宜和突出问题的协调、解决和督促检查,以及建设成效的考评工作。各城区政府应组建专门工作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共同推进中小学项目建设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好本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和推进时间表,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落实优先政策。一是优先解决新建中小学项目选址和用地指标。规划部门要参照《桂林市教育布局规划(2011-2020)——新建中小学用地选址图则》,优先批复新建中小学项目选址;国土部门要优先保障新建中小学项目用地指标。二是优先安排教育项目建设资金。市、县(区)各级教育附加要保证全部投入教育,并从土地收益金、基本建设资金计提10%的资金优先投入教育项目建设,同时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商、大学校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校。三是所有新建中小学项目及改扩建项目建设享受市重大项目和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免征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市财综〔2010〕17号)、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免收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桂财综〔2010〕86号)等有关校安工程项目优惠政策。各有关职能部门应给予绿色快速通道,联合审批,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并按有关政策给予减免有关收费等。
(三)实行月报制度。各县(区)教育局每月底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遇到的困难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组织召开项目推进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四)实行激励机制。为鼓励各县(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市级统筹资金原则上按各县(区)项目推进力度和实际财力情况进行安排。
(五)实行绩效考核。市政府与各责任部门就2013-2015年建设任务签订责任状,并将新建中小学项目及改扩建项目建设任务目标列入每年的绩效考评内容。
(六)加强督促检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的县区和部门,及时下达督办函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市领导进行赶队约谈。
(七)加大宣传力度。各城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切实加强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宣传工作,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以及其他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营造学校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桂林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领导小组
2.2013-2015年桂林市区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计划表
附件1:
桂林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领导小组
一、成员名单
组长:
黄俊华
市长
副组长:
秦春成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巫家世
副市长
成员:
肖必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
夏荣岗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汤瑞清
市绩效办副主任
钟平
市教育局局长
邓康康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钟麟
市财政局局长
刘涛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禇民
市环保局局长
黄钦
市住建局副局长
陆斌
市审计局局长
赖月亮
市人防办主任
周彦
市规划局局长
何新民
临桂县县长
张克俭
临桂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肖必忠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钟平、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邓康康担任,工作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各相关部门抽调组成。具体负责项目建设重大事宜和突出问题的协调、解决和督促检查,以及建设成效的考评工作。
二、部门职责
市教育局:负责市区新建中小学项目实施工作的策划;会同市财政局编制市本级教育附加资金(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简称“教育附加”)、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及其他教育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方案;协助、指导各城区完成新建初中的项目建设;完成市本级负责的新建学校项目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区新建中小学项目前期工作总体协调;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的编报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有关教育项目资金;会同教育、财政部门编制市本级基本建设资金用于教育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方案;尽快完成项目有关审批、备案或转报工作等。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市本级应承担的资金;会同市教育局编制市本级教育附加资金、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及其他教育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方案;及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指导和督促市政府采购办和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切实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有效缩短办结时间。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和协调项目业主有关项目用地材料的编制工作,优先安排教育用地指标;从快完成项目用地预审、规划调整等有关审批工作;协调、指导各城区完成教育用地征地工作。市土地储备中心要协调城区政府适时完成教育用地收储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和协调项目业主报建工作;从快完成项目工程审图、施工许可、招投标等审批工作;协调推进项目的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工作;加强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管理。
市规划局:负责指导和协调项目规划选址有关材料的编报工作;从快完成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和单体设计方案等有关审批工作。
临桂县政府:积极配合、支持和服务新区教育项目建设;负责完成临桂县新建学校项目建设和及时接管临桂新区新建的义务教育学校。
临桂新区管委会:积极配合、支持和服务新区教育项目建设;负责承担临桂新区内新建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并于建设完成后及时移交给当地政府接管。
市政府督查室、市绩效办、市环保局、市审计局、市人防办、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部门职责,积极配合、支持和服务项目建设,及时完成项目建设有关审批或督查、审计等工作。
附件下载:
市政【2013】109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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