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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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1-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办〔2014〕9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建立健全我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根据《全区地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座谈会会议纪要》(桂通应急〔2014〕2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桂林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徐锋副市长
副组长:邓晓斌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兵市工信委主任
成员:袁石平市委机要局副局长
刘其国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勇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西部办副主任
汤榕市工信委总工程师
谢坚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荣市民政局副局长
秦维忠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毛多志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仇建辉市水利局党组成员、防汛办主任
邓冶市商务局副局长
周爱民市卫生局副局长
邱小谋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蔡一鸣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陈波扬桂林海关副关长
刘晓晖桂林海事局副局长
郑传新市气象局副局长
刘震达桂林供电局副局长
蒋杨明市水文水资源局副局长
王钧顺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公司航空信息部总经理
胡毅军桂林火车站副站长
唐崇河市无线电管理处副主任
刘云堂桂林警备区司令部副参谋长
周旺明中石化广西桂林石油分公司经理
张晓龙中石油广西桂林销售分公司副经理
黎兴中国电信桂林分公司副总经理
邵文明中国移动桂林分公司副总经理
刘润晖中国联通桂林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审议桂林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相关政策及规定。
(二)组织起草、修订桂林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三)遇较大突发事件,启动桂林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并下达通信保障应急任务,领导、指挥、协调全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四)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决策通信保障应急方案,并向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和市人民政府汇报实施和进展情况。
(五)在紧急情况下,报请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统一调度全市各种电信资源,做好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落实自治区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通信保障工作的安排,承担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委机要局:负责保障党委系统电子政务内网的安全畅通,保障桂林市安全信息交换系统安全畅通,确保全市机要通信的安全畅通。
(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确保电子政务内外网安全畅通。
(三)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情况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制订通信保障应急相关政策,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做好通信保障应急有关项目审核审批工作。
(五)市工信委: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提供通信保障工作,协调解决通信设施所需电力供应,并承担市通信应急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市公安局:负责保护应急通信设备及物资和工作现场的安全,依法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的犯罪活动。
(七)市民政局:负责向通信保障各有关部门通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八)市财政局:负责公共突发事件中应急通信保障经费的落实(通信网内事故除外)。
(九)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保障应急通信车辆通行的快速通道,组织协调车辆运输应急通信物资。
(十)市水利局:提供可能引发水、旱灾害的预警信息,及时通报各地汛情、旱情。
(十一)市商务局:负责协调解决通信设施所需油料。
(十二)市卫生局: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对通信应急队伍的医疗保障及疾病防控工作。
(十三)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通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十四)桂林海关:负责为紧急进口的应急通信物资提供通关保障。
(十五)桂林海事局:负责协调相关船舶为应急通信物资水上运输服务,并维护水上交通秩序。
(十六)市气象局:负责对天气实况(台风、冷空气造成大风天气、强降雨等)进行监测分析,并提供中长期预报、日常天气预报和台风、恶劣天气的短期预报等气象信息。
(十七)桂林供电局:负责组织协调供电抢修队伍抢修通信设施供电线路,优先恢复通信设施的供电。
(十八)市水文水资源局:负责对江河、湖海的水文变化进行监测分析,做好各江河、湖海的洪水预报工作,及时提供防汛抗旱水文情报预报。
(十九)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公司:负责协调民用航空器紧急运送应急通信物资。
(二十)桂林火车站:负责协调提供应急通信物资的铁路运输支持及运输通行保障。
(二十一)市无线电管理处:负责优先解决应急通信中无线通信频率的指配和抗干扰的协调工作。
(二十二)桂林警备区:负责组织部队协助地方抢修通信基础设施;协助紧急运送通信应急物资;做好非战争军事行动应急救援中军队自身的通信保障;与地方有关部门建立应急通信保障协调机制,实现军地应急通信保障资源共享和电磁频谱共管;在地方出现通信保障能力不足时,实施紧急通信保障支援。
(二十三)中石化广西桂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西桂林销售公司:负责组织提供通信设施发电机组的油料供应。
(二十四)中国电信桂林分公司、中国移动桂林分公司、中国联通桂林市分公司:负责编制、检查和组织实施本企业内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预案,落实领导小组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部署,承担应急通信保障任务。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办公室主任由汤榕兼任。
今后,除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调整,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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