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4〕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河池市本级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市三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池市本级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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