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2016年我市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2016年我市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梧政办发〔2016〕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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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4-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2016年我市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6〕63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2016年梧州市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4月6日
2016年梧州市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
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引领作用,确保我市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圆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2016年项目年度计划投资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加快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建设,在全市关键领域和重点发展行业统筹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努力保持重大项目“开工一批、在建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良好态势,实现重大项目建设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力争全市全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完成投资51亿元以上。
二、工作任务
2016年我市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包括新开工、续建、竣工投产和预备4类,共36项,总投资298.5亿元,2016年计划投资50.9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5项,总投资31.6亿元,2016年计划投资9.2亿元;续建项目17项,总投资204.1亿元,2016年计划投资40.3亿元;投产项目3项,总投资8.6亿元,2016年计划投资1.4亿元;预备项目11项,总投资54.2亿元。
(一)开工任务。
市交通运输局1项,市机场迁建办1项,岑溪市政府1项,梧州工业园区管委会1项,梧州再生园区管委会1项。
(二)续建任务。
市交通运输局2项,市住建委1项,市商务局1项,市卫生计生委2项,粤桂试验区管委会7项,岑溪市政府2项,藤县政府1项,蒙山县政府1项。
(三)竣工投产任务。
粤桂试验区管委会1项,市铁路办1项,岑溪市政府1项。
(四)预备任务。
粤桂试验区管委会4项,苍海新区管委会1项,梧州再生园区管委会1项,苍梧县政府3项,藤县政府1项,龙圩区政府1项。
(五)投资任务。
市交通运输局10.5亿元,市住建委1亿元,市商务局6亿元,市卫生计生委1亿元,市机场迁建办4.5亿元,市铁路办0.85亿元,梧州工业园区管委会1亿元,梧州再生园区管委会2亿元,粤桂试验区管委会14.13亿元,岑溪市政府8.63亿元,藤县政府0.8亿元,蒙山县政府0.5亿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推进重大项目的认识,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要做好重大项目推进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进一步分解和细化进度目标,狠抓责任目标落实。市绩效办要继续将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评范围,把重大项目完成情况作为评价各部门年度工作的重要指标。
(二)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要充分利用协同、代办等工作机制,加快推动前期工作进度。定期举办重大项目联审活动,会同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委等部门,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并形成会议纪要,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对属于市权限内的问题,要督促和协调相关部门限期解决,部门协调未能按时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对属于自治区层面解决的问题,要提交自治区重大项目协调会研究。各审批部门要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各项前期工作审批;对尚未报批的项目,要主动服务,指导业主单位加快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尽快完善审批材料。
(三)加快推进在建重大项目建设进度。
各责任单位要督促项目业主按照项目进度目标的要求,合理安排工期,做好施工调度,按照时间节点如期推进,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促进项目尽快竣工投产。要积极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帮助项目业主落实水、电、气、热等市政配套条件,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
各责任单位和项目业主要进一步强化项目用地和项目资金等建设要素保障,加强与国土资源、金融等部门协商联动。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总量控制与动态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用地。每季度定期梳理急需建设用地、建设资金的项目,加快项目用地指标安排、用地审批使用、信贷融资落实;积极搭建政银企社合作对接平台,为重大项目建设融资渠道通畅提供保障。
(五)强化重大项目储备管理。
各部门要结合我市“十三五”规划编制,统筹考虑,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深入研究论证,提出一批规模大,带动力、影响力、辐射力强的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和自治区“十三五”相关专项规划。对计划“十三五”内开工的项目,要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努力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补充一批”的良性循环。根据各类项目进展情况,对入库项目实行动态调整、滚动推进。
(六)加强信息收集工作和宣传力度。
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建立重大项目月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跟踪调度、梳理汇总重大项目实施进度,全面掌握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在每月5日前报市发展革改委重大项目管理科。市发展改革委要继续在国庆、宝石节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16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进度目标责任表
2.2016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续建)重大项目进度目标责任表
3.2016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竣工投产)重大项目进度目标责任表
4.2016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预备)重大项目进度目标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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