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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站片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函
|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2-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站片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函
安府函〔2013〕278号
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0日,安顺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站片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对项目建设的总投资、合作方式、运作模式等达成了一致意见。
目前,项目建设主管机构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已垫资约15000万元,用于西航路延伸段和黄果树大街延伸段房屋征收工作,工程量已基本完成。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与安顺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的项目公司在政府的协调下,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现由于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未及时到位,项目相关工作未能及时跟进。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现函请贵公司于2013年12月15日前,尽快落实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并尽快与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项目建设具体合作协议。希望贵公司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认真履行合同的职责与义务,加大项目的推进力度,推动项目加快实施。
此函。
2013年12月10日
(联系电话/传真:0853-3524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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