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顺市尾矿库隐患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府办发〔2009〕132号
颁布日期:2009-12-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安顺市尾矿库隐患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09〕13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为治理和消除我市尾矿库隐患,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尾矿库隐患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安顺市尾矿库隐患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5号)要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尾矿库安全和环境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尾矿库事故及次生环境事件的发生,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底前,完成本方案(附件2)中尾矿库的隐患治理工作。通过治理,在用尾矿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组织生产;对停用尾矿库实施闭库,达到闭库要求;不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做到安全运行。

三、组织领导

建立安顺市尾矿库隐患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见附件1),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尾矿库隐患治理工作。联席会议由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组成。市安监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齐维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市安监局:严格安全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责令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超量储存的尾矿库停止使用,对限期治理未按期治理的尾矿库提请政府实施关闭;企业破产、关闭前,检查是否遗留尾矿库,有尾矿库的,清算时督促企业留足闭库资金。

市发改委:严格尾矿库建设工程的核准或备案手续,对有选矿厂建设内容的项目,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抄送安全监管、环境保护部门。

市经贸委:严格尾矿库技改工程的立项备案核准手续,加强对选矿业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在改制、改组或实施兼并破产工作中,落实存在重大隐患尾矿库的治理或闭库工作。

市财政局:会同市安监局落实好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安全工程项目资金的补助政策。

市国土局:严格尾矿库建设用地审批,依法查处未批先用土地行为;加大矿业秩序整顿力度,依法取缔、关闭无证开采的违法企业。

市环保局:加强尾矿库企业环境安全隐患的检查和监管,做好尾矿库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对环境隐患突出的尾矿库,责令限期整改和治理,整改和治理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依法关闭停用;检查企业弃库、闭库环境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导地方和企业编制完善尾矿库环境安全应急预案,督促地方和企业加强尾矿库的环境管理,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

有尾矿库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的尾矿库隐患治理工作联席制度,实行上下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比照本方案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有尾矿库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区尾矿库隐患治理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员,对辖区内的尾矿库逐个排查,摸清情况,建立完善档案;组织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安全评价、环境评价,确认尾矿库的安全度和环境影响情况,实施分级管理、分类指导。

(二)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尾矿库隐患治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统一指挥、防救并举、反应灵敏、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尾矿库隐患治理过程中的巡检和监测监控,发现隐患和问题要立即处置,确保隐患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在隐患未排除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坝体稳定和排水排洪设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区)尾矿库隐患治理方案,落实好隐患治理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隐患治理方案,落实隐患治理资金,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隐患治理。

(四)尾矿库隐患治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原则,在隐患治理的同时,鼓励、支持对尾矿进行综合利用。

(五)尾矿库隐患治理可按《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申请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补助。

.(六)建立尾矿库隐患治理情况季报制度,市安全监管局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向省安全监管局报送上一季度本地区尾矿库隐患治理情况季报表(见附件3)。

(七)尾矿库隐患已治理完毕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尾矿库隐患治理完毕由市安全监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销号。

(八)经治理整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尾矿库,按有关规定进行关闭和闭库。

.(九)尾矿库隐患治理完毕后,尾矿库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管理,确保尾矿库安全。

(十)做好尾矿库的监测监控工作,属重大危险源的在用尾矿库要建立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十一)开展尾矿库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隐患危害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掌握安全环保基本知识,增强防范事故及应急处理能力。

附件:1、安顺市尾矿库隐患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安顺市尾矿库隐患及主要问题治理表

3、尾矿库隐患治理情况季报表

延伸阅读

定西市城市规划实施办法(试行)

关于贯彻国家体委、劳动人事局、财政部《关于印发“运动员退役费”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意见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