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毕节市(毕节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毕节市(毕节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 | 文号:毕府通〔2012〕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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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6-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毕节市(毕节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的通知
毕府通〔2012〕19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原省人大常委会毕节地区工作委员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毕节市(毕节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纲要》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和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组织实施好《纲要》,确保完成各项主要目标和任务,对于今后五年全面落实“提速发展、加快转型、实现跨越”的历史性任务,实现毕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黔府发〔2012〕1号)精神,为扎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一)坚持政府与市场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优化政府引导工作。对涉及政府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科学把握重点。对《纲要》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提速发展、加快转型、实现跨越”主基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等重点任务以及各项任务中的重点内容进行分解落实。
(三)加强责任落实。重点将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市政府有关部门,部分目标任务同时分解到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
(一)约束性指标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市教育局牵头。)(只明确一个牵头部门的,其他有关部门配合。所有任务只分解到市直部门,涉及到的县级政府均作为责任部门,不一一列出,下同)
耕地保有量保持在98.97万公顷。(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5%。(市工业能源委牵头,市水利局、市环境保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6%。(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6.0%、8.6%、7.7%和9.8%。(市环境保护局牵头)
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5%,森林蓄积量增加0.0703亿立方米。(市林业局牵头)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5‰以内。(市人口计生委牵头)
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95%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牵头,明确二个以上牵头部门的,列第一位者为总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不一一列出,下同)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7038套和9136户棚户区改造。(市房产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耕地保有量、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约束性指标,有关责任部门要提出分解到地方的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下发。
(二)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1.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突破1800亿元;新增就业岗位20万个;累计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达2500亿元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要求;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市工业能源委牵头)
2.做优做强能源产业。
坚持规模化、集约化、集团化发展,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加快大型基地建设、企业兼并重组、资源整合和小煤矿升级改造,初步形成企业集团化管理格局。煤炭产量突破1亿吨,力争达到1.2亿吨;实现总产值700亿元,力争达到840亿元。(市工业能源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优化电力结构,积极发展风电、生物质发电;应用高效洁净技术,提高能源转化效率,优化发展大型高效燃煤火电;推动市内地方中小水电站开发建设进度。全市电力装机达到1400万千瓦,实现总产值300亿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能源委、市水利局、毕节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发展资源深加工产业。
加快发展煤磷硫化工产业,按照大型化、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多联产的要求,强力推进煤、磷、硫等矿产资源的就地转化,优先发展精细化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成为全省重要的资源深加工基地。(市工业能源委牵头)。
积极推进冶金产业,加大资源勘查力度,摸清全市铁矿、铅锌矿等矿产资源的储量、品位、开发方式等,编制冶金项目库。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积极推动小型冶炼企业兼并、重组、改制,改变冶金产业小、散、乱的局面,形成规模效应。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减少环境污染。建成投产3-5个冶金工业基地,实现产值50亿元。(市工业能源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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