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质量安全进村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黔东南府办发〔2009〕96号
颁布日期:2009-04-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质量安全进村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9〕9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质量安全进村寨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黔东南州质量安全进村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质量和安全年”总体部署,切实消除我州因伪劣食品、产品造成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解决农村存在的火灾、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隐患。结合全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及全州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州人民政府决定从4月至8月,在全州130个民族民间文化村寨和非民族文化村寨开展“质量安全进村寨”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全州广大农村村寨为对象,组织开展食品、药品以及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产、生活资料等重点专项检查,进一步宣传工业产品、消防、食品、药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对农村村寨产品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状况作一次深入的检查,切实解决危及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村火灾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共同营造农村产品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贡献。

二、检查范围

全州以130个重点旅游村寨为重点。州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工作,同时负责雷山县西江、黎平县肇兴两个民族民间文化村寨整治工作,其他各县(市、区)各自组织开展好辖区内民族民间文化村寨和非民族文化村寨的专项整治工作(名单附后)。

三、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州质监、财政、监察、安监、消防、教育、农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生、卫监等部门要在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围绕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开展以下七个各方面的专项检查。

(一)农村电网改造,人畜饮水、安全饮水工程物资专项检查。以“CCC”强制性认证的低压电工产品(包括闸刀、电线、漏电断电器、灯头、插座)、电线电缆、输水管道等工业产品为重点。主要检查在农村电网改造、农村安全饮水、人畜饮水工程中使用的产品是否经过“CCC”强制性认证,是否属合格产品。同时,开展燃气灶具、液化气钢瓶专项执法检查。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严格和规范招投标行为,确保工程所使用产品合格率达100%。(由质监部门牵头,消防、监察、安监、财政、水利、电力等部门配合)

(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检查高位消防水池、消防机动泵、消防栓、高压水枪、水带等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检查农村消防组织是否建立,消防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等。加强居民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检查农家饭店、旅馆、商店等管线布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和配置消防器材设施等。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遏制农村火灾事故发生。(由消防部门牵头,安监、质监等部门配合)

(三)农用物资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以检查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为重点。严查销售有效含量不足的化肥、安全性能不合格的农机、质量低劣的农膜等违法行为。同时,严厉查处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农药、兽药的违法行为。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无生产批准文号、无安全合格证生产经营饲料违法行为,严禁在饲料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食用物质。杜绝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严防假冒伪劣、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农村市场,确保化肥、农药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由农业部门牵头,畜牧、工商、农机等部门配合)

(四)农村食品小作坊专项检查。以白酒(米酒)、米粉、豆制品等生产小作坊以及存放食品容器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利用酒精勾兑白酒、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等法定证照的违法生产加工小作坊。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使农村食品小作坊持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率达100%;米酒、米粉等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由质监部门牵头,商务、工商、卫生、卫监等部门配合)

(五)农村食品零售店专项检查。以农村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资格为重点,检查食品购销台帐及索证索票制度的执行情况,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的监管,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开展冰箱、彩电、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移动电话等家电产品执法检查。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农村食品零售店100%持证经营;100%建立进货台帐及索证索票。(由工商部门牵头,卫生、卫监等部门配合)

(六)农村餐饮消费安全检查。以农村学校食堂、小吃店、农家乐的食品卫生为重点,检查餐饮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畜牧部门组织开展农村肉制品检验检疫工作,严查购进和制售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通过专项检查,使农村餐饮单位100%建立进货台帐;农村肉制品检验检疫率达100%。(由卫生监督部门牵头,卫生、教育、畜牧等部门配合)

(七)农村药品质量安全检查。全面开展村级卫生室药品检查,加强普通药品监管和特殊药品监控。重点查处过期药品、执业资格等问题,严格审核药品的进货渠道。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力争年内基本不发生医疗事故。(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安排部署阶段(4月中旬―4月下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提出“质量和安全年”的总体要求和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村级宣传栏、板报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质量和安全年”和“质量安全进村寨”专项行动的积极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揭露假冒伪劣产品的社会危害性。

(二)突出重点、集中检查阶段(5月上旬―6月下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根据各自职责,加强配合协作,搞好衔接,建立上下互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的效果。

(三)整改完善、分析总结阶段(7月上旬―7月中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检查的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要分阶段向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专项行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单位:州质监局,联系电话:8235420)。

(四)检查验收阶段(7月下旬―8月上旬)

州人民政府将组织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开展“质量安全进村寨”专项行动工作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后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州人民政府成立黔东南质量安全进村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州直有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质监局(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质量安全进村寨”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活动,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

(二)提高认识,落实经费。开展“质量安全进村寨”行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这次活动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要联合行动。要安排专项行动工作经费,在涉嫌产品质量问题抽样样品的检验费上予以保证,同时还要确保不增加基层(村级)负担。

(三)加强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各县(区、市)以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及时掌握情况,及时作出部署,及时督促检查。对在专项行动中有损害群众利益和失职渎职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各部门要根据相关职责实行追踪溯源,一查到底;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涉嫌产品质量的,要进行抽样送检,确保农民的切身利益。

(四)措施有力,形式多样。各工作组进村寨开展工作时,采取召开群众座谈会、举办相关知识讲座、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等方式,对“质量和安全年”和“质量安全进村寨”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村广大群众依法维权能力,增强农村广大群众产品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意识。

附件:

1.黔东南州质量安全进村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黔东南州民族民间文化村寨和非民族文化村寨名单(130个)

附件1:

黔东南州质量安全进村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仕福(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杨解生(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袁贵波(州质监局副局长)

成员:杨园园(州监察局副局长)

龙国际(州财政局副局长)

戴大林(州安监局副局长)

钟文祥(州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张荣根(州教育局副局长)

李军(州工商局副局长)

吴宗炳(州商务局副局长)

王秀筑(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刘跃平(州农业局副局长)

舒勇贤(州水利局副局长)

杨继红(州畜牧局副局长)

杨政宇(州卫生局副局长)

吴寿根(州卫生监督局局长)

陈建郁(州质监局稽查分局局长)

张黔平(凯里供电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质监局,袁贵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建郁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州质监局稽查分局抽调,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附件2:

黔东南州民族民间文化村寨和非民族文化村寨名单(130个)

一、民族民间文化村寨名单(100个)

施秉县:龙塘村;

台江县:反排村、阳芳村、九摆村、板凳村、红阳大寨村、桃树榜村;

天柱县:水洞寨村、岩寨村、槐寨村、三门塘村、江东村、抱塘村;

锦屏县:平敖村、亮寨村、平秋村、韶霭村、文斗村、裕河村、偶里村、瑶白村、茅坪村、隆里镇(省级);

黎平县:地们村、高进村、登岑村、黄岗村、述洞村、银朝村、平架村、纪堂村、地坪村、厦格村、罗溪村、肇兴乡政府所在地村寨(省级)、堂安村(省级)、德凤镇古城老街区(省级);

麻江县:河坝村、岩莺村;

从江县:增冲村、占里村、高增村、小黄村、银潭村、岂沙村(省级);

丹寨县:排莫村、送陇村、石桥村、卡拉村、排牙村、麻鸟村、大簸箕村、杨排村;

剑河县:久吉村、巫包村、柳基村、绕号村、革东村、温泉村、谢寨村、小广村;

凯里开发区:铜鼓村;

黄平县:枫香村、谷陇村、望坝村、旧州镇政府所在地村寨(省级);

凯里市:曼洞村、平寨村、石青村、新光村;

岑巩县:中木召村、杨柳村、烂缛河村、大树林村、马家寨村;

镇远县:报京村、嘎网村、爱和村;

榕江县:空申村、车寨村、宰荡村、寨头村、乐里大寨村、八蒙水寨村、晚寨村、摆贝村、大利村;

三穗县:寨头村;

雷山县:也蒙村、排卡村、新桥村、控拜村、格头村、掌批村、乌东村、掌坳村、南猛村、陶尧村、脚猛村、西江镇政府所在地村寨(省级)。

二、非民族文化村寨(30个)

凯里市:季刀寨;

雷山县:黄里大寨、开屯大寨;

榕江县:载麻大寨、忠诚寨、高铜大寨、卡寨;

从江县:大洞村、高武村、湾里村、朝利村、高阡村;

黎平县:腊洞村、登杠村、登江村、东郎村、地西大寨;

锦屏县:平敖村、裕河村;

天柱县:高中下寨、垒寨、龙盘大寨;

三穗县:稿白村;

剑河县:新合大寨、久吉大寨;

黄平县:黄泥村、仰朵村;

台江县:田坝寨;

施秉县:冰洞大寨;

麻江县:鸟羊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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