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项目开工有关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项目开工有关工作的通知

州府办函〔2015〕1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与全省项目集中开工安排同步,统筹做好我州项目开工和建设工作,经州委、州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州项目集中开工由原来的每月一次调整为每季度一次,举行集中开工仪式的具体时间、地点按省的要求另行通知。

二、各县(市)、义龙试验区要根据自身项目储备及推进情况,成熟一个、开工一个,每月都要自行组织一批项目开工,使项目开工形成常态。

三、各县(市)、义龙试验区要按照全州项目推进要求,每月5日前将本辖区上月已开工项目和本月拟开工项目情况报州发改委汇总备案。

四、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州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谋划包装好一批产业项目,认真制定方案,明确建

设目标,倒排建设工期,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推进取得实效。

五、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州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服务,完善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各项手续,扎实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州人民政府将对各县(市)、义龙试验区项目开工和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州发改委联系人:邓成刚;联系电话:324599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6日

延伸阅读

定西市城市规划实施办法(试行)

关于贯彻国家体委、劳动人事局、财政部《关于印发“运动员退役费”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意见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