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苏方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苏方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 | 文号:遵府任〔2015〕13号 |
|---|---|
| 颁布日期:2015-05-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关于苏方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15年5月25日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苏方涛同志任习水土城红色文化旅游创新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吉云同志任赤水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罗俊杰同志任中国丹霞赤水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贵州赤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艾吉星同志任贵州赤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健同志任道真上玉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俊同志任贵州余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县长级);
邱成刚同志任贵州余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付书祥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生态移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泽刚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正文同志任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陈大宁同志任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肖竑同志任遵义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雪同志任遵义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聂明华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职务;
罗秀琼同志任遵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传芳同志任遵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程晓秋同志任遵义市人民政府驻重庆(成都)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陈俊涛同志任遵义市名城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陈启辉同志任遵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调研员,不再担任遵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勇同志任遵义市监察局第八监察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余明群同志任遵义市农业委员会副调研员;
赵崇孝同志任遵义市卫生监督局副调研员;
刘琼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员职务;
王魂飞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游红军同志挂职任遵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2015年5月25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