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遵义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市各民主党派、团体及专委会、界别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三大战略”、建设“三宜”城市、努力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共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和提案561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81件,市政协提案380件)。为认真做好2013年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的通知》(黔府发〔2012〕39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办理责任

各承办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在收到交办的建议提案后,单位主要领导要通过召开班子成员会等方式进行研究,明确一位负责人具体分管,确定一位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日常办理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协调、业务科室具体承办、经办人员跟踪办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办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交办有人接、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着落。

二、规范办理程序

(一)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督办建议、市人大专委会督办建议和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工商联、政协专委会提出的提案以及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的建议提案属于市人民政府重点办理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和按要求办理,办理完毕后将办理意见报市政府办公室对口科室,由市政府办公室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进行综合答复。

(二)一般建议提案的办理。除重点建议提案外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由各承办部门和单位直接办理并答复建议提案者,并将办理意见抄送相关部门和单位。

(三)主协办建议提案的办理。实行主协办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协商,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联合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要在规定期限内将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按要求统一答复,协办单位不得直接答复建议提案者。

三、加强沟通联系

在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务必要做到三个方面:办理前联系沟通、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办理前期,要及时主动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与建议提案者建立联系,准确掌握所提建议提案的意图;办理当中,要采取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发函征求意见等形式,与代表委员深度沟通,对能办理的问题要及时办理,对暂时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办理后期,将答复意见以单位正式文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寄送建议提案者,并附《征询意见表》。各单位要及时与建议提案者联系回收《征询意见表》,对在表中反映的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出面与建议提案者沟通,争取通过沟通甚至重新办理,最后实现让建议提案者满意。根据2013年3月1日市委主要领导召集的研究进一步提高政协提案办理满意率专题会议明确的意见,今后建议提案办理的满意率(不包括基本满意率)要达到80%以上,各承办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扎实办理,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

四、限时办复完毕

各承办单位收到交办的建议提案后,应立即登录遵义市建议提案综合管理平台(登录地址:http://jytaxt.zunyi.gov.cn/admin/)进行审阅签收,若发现交办内容与本单位职责不符的,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共同协商后重新交办。属于市政府办公室政务科室交办的,若发现交办内容与本单位职责不符的,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交办科室。建议提案答复的内容要客观全面,意见要明确具体,做到文字精炼、语气诚恳;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遵府办发〔2011〕95号)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答复,要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D”准确标出办理等级。答复完毕后,将纸质文件分办挂号邮寄建议提案人,同时在办理平台上进行网上办理答复,不能只办理网上答复而未寄送纸质答复,也不能只寄送纸质答复而未办理网上答复。

各部门、单位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必须在2013年8月1日前全部办复完毕,对个别情况比较复杂,一时难以办复的,经商市政府办公室同意,可适当延期。市政府办公室将及时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对办理进度快、质量好的予以表扬,对无故延期或办理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办理情况纳入市直机关年度目标考核。

五、突出办理实效

各承办单位要围绕解决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和推进相关工作措施的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加大办理力度,拓展办理深度,力求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对代表、委员多年重复提出的建议提案,要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加强办理工作。对重点建议提案,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组织研究和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理责任、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加强综合分析,强化跟踪检查,进一步加大现场办理力度。力求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

六、及时总结经验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对待并妥善处理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对明确表示不满意的问题和提出异议、要求二次办理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审慎分析,采取措施进一步办理,并在收到反馈意见后1个月内作出二次答复。

在建议提案全部办复后,承办建议、提案达10件以上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意见予以书面总结后,报市政府办公室进行总结评比。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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