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秦政办〔2009〕1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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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8-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秦政办[2009]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秦皇岛市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此方案精神和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
秦皇岛市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方案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09]57号)要求,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业务开展情况,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打造服务型政府、阳光型政府、效能型政府的要求,围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目标任务,按照“网上申报、后台办理、限时办结、在线反馈、全程监督”的总体部署,建设和完善我市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促进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为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原则
我市已经按照“集约、集成、集群”的顶层设计理念,启动了全市电子政务应用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为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我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遵循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规划实施、统一标准规范、统一网络平台、统一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按照河北省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架构和功能要求,对我市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进行修改完善。充分利用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已有资源,依据总体设计要求,补充完善必需的软硬设备,做好与省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的衔接。各级各部门已经部分建设、运行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要整合至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运行,实现数据交换全覆盖。除国家明确规定或特殊批准外,其余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为推进网上审批尤其是多部门并联协同审批创造条件。
三、目标任务
到2010年底之前,在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上,全面推行政府部门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各项审批、审核、核准、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在线办理和在线全程监督。
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扩大网上审批系统应用。依据《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的审批流程和《秦皇岛市本级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对网上审批系统在线服务、内部办理、业务协同三大平台进行修改和完善。
1.公众服务平台。按照前台(互联网)受理,后台(政务外网和办公业务资源网)办理,返回前台(互联网)反馈的模式,建设秦皇岛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网站,在秦皇岛政府网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设网上审批专门功能模块,并链接到秦皇岛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网,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南、资料表格下载、审批材料申报、办理结果查询和在线咨询、在线投诉等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2.审批业务平台。政府公务人员在此平台上处理行政审批业务。其中,数据交换在公务外网进行,具体审批业务办理在办公业务资源网进行。办公业务资源网与公务外网通过前置机、网闸等手段实现数据切换,以此实现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等环节的网上办理。
3.信息交流平台。利用短信息、电子邮件等通信手段,建立政府部门间、政府部门、服务单位与当事人间的信息互动与共享。
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总体方案设计、系统开发、项目论证、项目招标、项目建设实施以及系统平台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对进入服务大厅的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梳理,与相关部门一道规范、核定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固化行政审批流程,对协同并联审批事项组织设计审批流程图,负责制定网上审批相关管理制度。市纪委、市政府法制办、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未进入服务大厅的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梳理。市档案局负责制订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对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政府法制办依照《行政许可法》,对市本级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统一审核、把关,负责对相关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合法化的审查。各行政审批单位负责对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和审批事项须提交的材料、统计分析需求、联络方式等)事项进行梳理,提交和共同编制审批事项流程图,为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奠定基础,制订本部门网上审批工作方案、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和程序,并严格落实。
各县区负责所辖区域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相关工作与市同步开展,确保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有效对接。
(二)建设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在我市已建电子监察系统的基础上,整合构建行政许可监察系统,对所有行政许可实行全方位实时监控监察。完善行政权力目录、在线咨询、评估评议和效能投诉等系统功能,规划建设执法行为监控、决策分析、视频监控等系统,逐步建成集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绩效评估和决策分析于一体的电子监察系统。
1.实时监察。电子监察系统自动、实时采集每一行政审批事项从受理到办结的详细信息,实现对行政审批的全程监督。
2.预警纠错。系统针对审批中不同的违规行为分别发出警示信号,并通过系统内部短消息、手机短信、邮件等方式提示相关人员。
3.绩效评估。系统根据行政绩效测评量化标准,对被监控部门、岗位的行政效能进行自动打分、考核和分析,对行政效能情况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和综合评价,根据评估结果,研究改进措施。
4.信息服务。系统通过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向企业和群众提供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办理要求等信息,公布绩效评估情况,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并通过网络定期把行政审批的实施情况报送领导参阅。
5.决策支持。按照不同的决策需要,系统通过自由选择数据、自由定义分析角度,显示分析结果等功能,生成多种样式的分析报表和图表,为不同领导和决策管理人员提供个性化、全角度的信息服务。
6.视频监控。对所有行政审批办理现场设置视频监控,通过网络进行远程视频监控,实现对公务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在岗在位和办事效率等的有效监督。
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制定电子监察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实时在线监察,督促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各有关单位配合实施。
(三)完善系统运行环境。对具有行政许可职能但又尚未接入我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单位,实现全部接入。对少量具有行政许可职能但又尚未建立内部办公网络的单位,要先建设和完善内部办公网络。完善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必需的数据存储备份、安全管理、机房供电等系统,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安全保障。
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有关单位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会议动员部署(2009年8月)。召开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对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和量化要求。
(二)项目前期准备(2009年8月-9月)。对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责任分工和具体任务进行细化、核定,按月明确进度。各部门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订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网上审批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编制招标文件,组织项目招投标。
(三)系统建设运行(2009年8月-12月)。按照“开发一批、培训一批、上线一批”的原则,采用并行工作方式,切实抓好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和运行。推进已开发网上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应用,对其中已上线运行的要继续深入推进,提高服务效果。对尚未上线使用的要重点抓好系统上线运行。着重抓好尚不能网上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软件设计、系统开发,根据开发进度,组织各部门进行系统应用培训。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召开网上审批系统上线运行动员会,确保本单位已开发行政许可事项的充分应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电子监察系统的上线运行,对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估,确保已开发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在网上办理。
(四)项目总结验收(2009年12月)。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确保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达到建设要求。由市监察局结合机关效能建设评议考核工作,对各部门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测,对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协调小组,负责组织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市直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采取各项措施,满足项目建设和运行要求,确保本单位目标任务的完成。无特殊情况,所有行政许可事项一律纳入网上审批。
(二)统筹资金。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要及时审定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方案,提出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市财政局负责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审核,并根据财力状况统筹考虑,安排建设资金。市财政局、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监察局负责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确保资金规范、合理、有效使用。系统运行维护费用由市财政局按相关标准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三)强化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市纪委、市监察局组织开展的市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综合监督检查工作,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运行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和通报制度,检查结果向被检查单位和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协调小组通报,督促查找原因,研究改进措施,限期整改。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完成系统建设和上线运行任务的,对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给予通报批评。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好与市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的衔接工作,抓好本行政区域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工作。
附件:秦皇岛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秦皇岛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赵怀木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副组长:柴宝俊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忠田市纪委副书记
成员:潘泽祥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
曹海波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双全市纪委常委
张树江市财政局副局长
夏新利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杨爱志市档案局副局长
王振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潘泽祥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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