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12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汴政办[ 2012 ] 39号
颁布日期:2012-04-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12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的通知

汴政办[2012]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开封市2012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开封市2012年“两转两提”和优化

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

根据省“两转两提”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全市“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基本目标,以开展对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抓手,继续落实“三具两基一抓手”工作法,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强化措施,持续求快,务实重干,着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全力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为打好“五大攻坚战”,实现“五个翻番”,促进开封快速崛起提供有力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保障开封快速崛起

(一)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政务环境。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监察,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过错纠偏和责任追究,严肃查纠“四乱”、“四难”、“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对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消极腐败现象开展专项治理。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以服务为主题的执法活动,切实树立服务开封快速崛起的执法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的公开咨询、公开听证和公示等制度,着力打造“阳光政府”。

(二)持续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强化企业服务工作动态性跟踪督查,保证服务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深入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分包联系企业、企业环境监测点、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无偿代理、涉企收费“一费制”等制度,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完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对重大招商项目实行领导“一对一”跟踪协调服务,积极构建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全国统一取消的25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规定,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认真执行涉企“十不准”规定,加强“联合检查、统一收费、罚款备案”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深入企业,加强联系沟通,及时发现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三)持续开展重大在建项目专项监察,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继续采取“统一立项、三级联动、分级实施”的方法,选择交通、电力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在建项目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继续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专项监察,保证项目高效顺利实施。各县区政府、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完成市定项目专项监察工作的同时,可以另选一些项目进行立项监察。

(四)开展产业集聚区建设效能监察,优化产业集聚区建设环境。围绕促进产业集聚区建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产业集聚区建设效能监察,着力为产业集聚区的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为入驻企业提供投资前、投资中和投资后的全程优质高效服务。引导入驻企业主动关注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维护地方和群众合法利益,实现企业与地方、群众的和谐共赢。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监察,严格产业集聚区项目准入门槛,保证国家、省和我市产业政策的正确贯彻落实,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五)狠抓案件查办,严治环境不优。认真受理投诉举报,主动开展明察暗访,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坚持“有诉必查、查必从严、查必有果”,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工作高压态势,严字当头,重拳施治。对典型案件要及时通报,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持续开展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扎实推进“警企共建”活动。健全和完善上下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偷盗抢劫、强行参工参料、断水断路、恶意阻工、挠工等严重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对有组织性的涉黑涉恶以及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要从严从快查处,坚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正当权益,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持续推动“两转两提”,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

(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监察部通知要求,做好全国统一组织的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巩固“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成果,加强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建设和运行管理,把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中心集中办理,做到机构、人员、职能、授权、进厅、监管“六到位”。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创新,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简化审批环节,优化服务程序,提升服务效能。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组织开展“争创优质行政服务中心”活动。抓好行政审批工作中的“三个一”的督促落实,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电子政务办理和电子监察,及时发现和查纠违规审批行为,实施动态性跟踪问效。健全完善行政审批工作经常性、动态性、长效性的监督机制,重点加强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调整结果落实和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省工作安排,将对卫生、公安、农业、安监、交通、水利、民政、体育、药监、畜牧等10个系统开展行政审批服务重点检查。

(七)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应用。完成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任务,加强行政审批、视频监控子系统的规范应用,实现省市县三级系统网络化运行,加快推动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子系统入网运行。制定实施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网络管理、网上投诉举报受理、电子监察绩效考评等运行管理配套制度,为实现系统的规范管理和有效应用提供保证。开展岗位业务培训,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电子监察系统充分发挥作用。对行政机关施政情况实行实时监控、全程监控和预警纠错,保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透明运行。

(八)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主题实践活动。围绕机关作风、工作纪律、办事效率等方面,组织开展以“转作风、提效能”为主题的作风、纪律集中排查和治理活动。运用“三具两基一抓手”工作方法,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继续加强市委、市政府“六条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中梗阻”及“庸懒散软”等效能低下问题。主题实践活动要着力在“转”、“提”上下功夫,通过查纠问题、监督管理、完善制度,持续改进全市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促进政府机关、职能部门改善行政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为加速开封崛起提供作风纪律保证。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九)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以“创先争优”和“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活动为载体,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打好“五大攻坚战”等重点课题,加大对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完善对公务员的绩效考核、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等办法规章,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公务员考核奖励机制,进一步健全录用、辞职、辞退、追究等机制制度,建立起制度完备、管理规范的公务员管理体系。

(十)强化行政问责。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有权必有责,有责必问责,有错必追究,追究必到位,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努力建设责任政府。制定《开封市“打好‘五大攻坚战’实现‘五个翻番’促进开封快速崛起”问责办法》,进一步明确权责关系,规范行政问责工作。对因工作失误失察、执行不力或违规行政导致出现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对相关领导人员实施问责。坚持新闻媒体公开督办、典型通报制度,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严肃问责,跟踪问效,确保政令畅通和依法高效行政。

四、积极推行绩效管理监察,着力提升行政效能

(十一)健全机制制度。学习和借鉴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推进政府机关绩效考核和评估的指导性意见,全面推行政府机关绩效考核和评估工作。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明确工作责任,理顺工作关系,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十二)加强绩效管理。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明确绩效管理的主体地位,增强主体意识,把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到加强自身建设、促进管理创新、服务科学发展的大局中进行谋划和推进。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推行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和具体成效,提出量和质以及时限的具体要求,为实施绩效考评和行政问责奠定基础。推动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形成充满活力、科学管用的绩效管理工作体系。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和绩效管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督促绩效管理工作任务落实。

(十三)开展绩效评估。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科学设置评估内容和指标体系,重点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任务来分解,做到既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又体现工作重点和职能特点的差异性。形成多元化的评估主体,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公众的基础作用、社会组织的参与作用和专家学者的专业技术特长。实行政府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等相结合,积极运用新的理念和方法,量化评估指标,充分利用数据采集说明问题,定量评估为主,定性评估为辅。

(十四)注重结果运用。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机制,落实绩效责任,使公务员薪酬、待遇、福利、职位等与个人绩效相结合,为行政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将绩效评估结果运用于公务员选拔任用、职务升降、辞职辞退、奖励惩戒等方面,将绩效管理的推动力转化为公务员的自觉执行力,发挥好绩效评估的激励约束作用和导向功能。

五、强化措施保障,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十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为深入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要注重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调,扎实有效地做好牵头负责的工作。各级“两转两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和工作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监察,注重分类指导,健全机制制度,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十六)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服务企业发展工作由市工业信息化局牵头负责;重大在建项目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由市优化办、重点项目办牵头负责;优化产业集聚区建设环境工作由市优化办牵头负责;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由市委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工作作风专项监督监察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市政府纠风办牵头负责;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绩效管理监察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落实行政问责制工作由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牵头部门要采取项目量化管理的方法,切实把牵头负责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十七)坚持创新,务实发展。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通过创新管理制度和服务方式,切实解决好政府职能定位不准、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加速实现“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管理政府”向“服务政府”、“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的转变。深入调研、把握规律,通过认真研究深层次问题,不断深化对“两转两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规律的认识,使采取的政策措施和方式方法更加切合实际,工作更加富有成效。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在探索创新上做文章,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十八)强化监督,求实求效。把打好“五大攻坚战”,实现“五个翻番”,促进开封快速崛起作为工作的基本目标,加强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影响和干扰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保证政令畅通。重点围绕各县区各部门在服务企业发展、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推行绩效管理、转变工作作风等方面制定了哪些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取得了哪些成效,还存在什么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要常态化、制度化,要深入细致,务求实效。注重发挥新闻媒体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着力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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