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文号:三政〔2010〕34号
颁布日期:2010-05-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三政〔2010〕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豫政〔2010〕3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全力推动的产业集聚区推进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产业集聚区建设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全面负责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产业集聚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考核各产业集聚区发展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产业集聚区发展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政策体制、工作督查、监测考核等工作小组,负责研究提出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督促落实指挥部议定事项,组织实施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监测考核,定期通报产业集聚区工作进展情况等。市发展改革委要做好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拟订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编制、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升级竞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部门、县(市、区)工作督导机制,组织全市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观摩活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村庄迁并和改造工作。

市规划城管执法局:负责衔接确认产业集聚区空间布局,指导审查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推进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宣传贯彻国家、省产业振兴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产业集聚区积极承接集群式产业转移,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推进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信息平台建设,指导产业集聚区内企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严格限制“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产业项目入驻,组织开展新型工业化基地创建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衔接确认产业集聚区用地范围,拟订并实施建设用地保障政策,落实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促进土地挖潜改造和节约集约用地,协调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环保政策,指导审查规划环评,创新环评管理机制,督促落实环保措施,推进环保设施集合构建和共建共享。

市科技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产业集聚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政策,组织推进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引导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市财政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财政政策,指导推进投融资平台建设,提高产业集聚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

市商务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招商引资政策,组织推进境外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发展开放型经济,协调推动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人才培训和引进政策,组织开展技术和管理人才培训,组织专家组进行巡回指导,制定实施后备干部和专业人才挂职锻炼工作方案,建立引进人才“绿色通道”。

市教育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产业集聚区职业教育计划,推动职业技术学院、职业中专和实训基地开展定向人才培训。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产业集聚区交通建设,实现区内道路与区外道路互通对接。

市质监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名牌培育和标准化建设政策,指导推进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市统计局:负责拟订并实施产业集聚区发展监测方案,建立完善统计考核体系,指导组织监测分析,发布统计报告,提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

市政府金融办:负责拟订并实施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金融政策,指导产业集聚区提高融资能力,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

三门峡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推进产业集聚区电网规划和建设,落实相关电价政策。

三、完善县(市、区)推进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要把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作为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县(市、区)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落实支持政策,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强化外部环境建设,完善协同高效、部门配合联动、激励约束相统一的工作机制。加强目标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评比。

各产业集聚区要按照“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模式,加快建立完善独立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目标,实行节点控制,形成统筹、高效、富有活力的工作机制。

四、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指挥部的决策部署,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确保各项政策和任务落到实处。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定期汇总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或措施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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