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许政办[2014]6号
颁布日期:2014-0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4年2月28日

许昌市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为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2014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许政〔2012〕20号)要求,结合我市污染减排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减排目标

按照省、市《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2014年许昌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需分别控制在5.498万吨、0.544万吨、5.45万吨和6.67万吨;四项主要污染物年总减排量需分别完成0.448万吨、0.0523万吨、0.07万吨和0.6万吨;以2010年排放基数计算需分别削减9.8%、12.1%、30.6%和17.5%;四项主要污染物预支增量指标需分别控制在0.198万吨、0.0226万吨、0.04万吨(非电)和0.047万吨(非电)以内。

二、项目安排

根据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细则》规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应通过工业与生活、农业、机动车三个领域的具体项目来落实。我市2014年共安排重点减排项目247个,其中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类项目7个,已建成污水处理厂水量提升类项目9个,涉水工业企业提标改造类项目5个,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类项目5个,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工程类项目5个,非电工业企业脱硫脱硝工程类项目9个,压缩产能类减排项目4个,管理类减排项目4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类项目199个。工业与生活领域通过完成48个减排重点项目以及压缩造纸产能13万吨、印染产能0.3亿米、水泥产能100万吨等措施,预计可分别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量6043吨、762吨、1750吨和13613吨。农业源领域通过完成199个重点减排项目,预计可分别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净减排量800吨和160吨。机动车领域通过限制低于国IV排放标准车辆转入和对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注销等措施,努力实现氮氧化物排放量零增长。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省、市确定的年度总量减排任务,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许政〔2011〕96号)规定,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时间节点,逐项分解落实。要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建立本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台账。市环保、发改、统计、监察等部门要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要求,组织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督促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严格落实减排责任,加快实施减排项目,提高减排设施运行效率,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

(二)控制增量,严把环境准入

一要严格项目审批。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在项目审批上要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和污染物总量预算管理制度,把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没有环境容量的区域或没有总量预算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未完成当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的县(市、区),一律实行区域限批。二要严格控制重污染行业。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措施,淘汰造纸、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产能,降低污染物排放负荷。三要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各县(市、区)要以贯彻实施国家《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为契机,强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要支持现有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切实减少畜禽养殖业的污染物排放。四要加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控制力度。公安部门要强化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严格控制机动车转入,按期淘汰达到服役年限的机动车和黄标车。商务部门要积极推动清洁油品替代工作,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总量。

(三)强化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将年度污染减排目标考核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定期组织考核。市政府将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部门,市监察部门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对没有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领导干部,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实施“一票否决”和“区域限批”。

附件:许昌市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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