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牡政办发〔2015〕8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牡政办发〔2015〕8号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5〕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各级政府网站,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市直各单位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
二、责任分工
市政府办公室为组织单位,负责推进市本级内政府网站的普查工作,并将本地网站普查、整改情况汇总后按要求及时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下级组织单位,负责推进本辖区内政府网站的普查工作,并将本辖区网站普查、整改情况汇总后按要求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本次普查范围内的网站主管单位均为填报单位,负责本单位网站具体内容的填报工作和整改情况报送工作。
三、主要任务
1.各级组织单位主要任务。一是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普查范围、普查方式、普查内容、普查时间和普查进度,逐级分解任务,全面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检查、审核和整改工作;二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电话联系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获取登录帐号和密码,登录全国政府网站信息系统(https://pucha.kaipuyun.cn),导入并审核本辖区、本部门上报的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三是检查本辖区、本部门网站并评分;四是汇总普查信息并将整改情况上报上级组织单位。
2.填报单位主要任务。一是下载并安装“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客户端”软件(以下简称客户端软件),填报《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二是自查并填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信息;三是负责将整改情况报送本级组织单位;四是负责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的更新维护。详细的使用手册、视频教程、客户端软件,请到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技术支持中心栏目自行下载(网址https://pucha.kaipuyun.cn/boxpro/technical_support)。
四、报送方式
市本级填报单位填写完成并校验无误后,使用“生成文件”功能形成电子版文件(zip格式),并将该电子版文件和整改情况通过邮箱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县(市)、区级填报单位请将生成文件和整改情况报送本级组织单位。
五、时限要求
填报单位请于4月20日前完成《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和《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报送工作,8月1日前完成整改情况和《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报送工作。下级组织单位请于4月22日前完成审核,8月5日前完成评分,并通过系统上报上级组织单位,同时将整改情况汇总后通过邮箱报市政府办公室。
为全面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各项工作,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明确承担此项工作的负责同志和联系人员(填写附件2),于2015年4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于俊、付海滨,联系电话:6172758、6171978,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附件: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5〕16号)
2.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联络名单
http://www.mdj.gov.cn/zwgk/zfwj/20160217/101115.html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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